协鑫集成(0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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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002506)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7][8] - 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8]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投资流程与管理 - 投资部负责项目规划等,财务部为财务职能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协助[7] - 经理层或相关部门提项目建议书附经济评估报告,投资部制作立项申请上报[7] - 控股子公司投资先向投资部报告,由投资部组织交总经理审批[11] - 董事长等可签投资协议草案,投资经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 - 项目完成后30日内相关部门将运作情况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14] - 投资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跟进、监督与管理[16]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章程主要条款制定与修改需获公司同意[16] - 公司确保选任控股子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监事[16] - 控股子公司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财务和管理报告[18]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审计管理制度[18]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反规定、擅自签协议草案、怠于履职致损失,相关人员应赔偿[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协鑫集成(00250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治理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4] 独立董事工作安排 - 管理层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生产经营情况[3] - 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5]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独立董事权益与限制 - 异议时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6] - 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其他规定 - 编制披露述职报告并在股东会报告[7] - 关注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相关事宜[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并生效实施[8]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8]
协鑫集成(00250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4]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禁止行为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5] - 公司不得用垫支等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7]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1] - 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11] 应对措施 - 董事会应对侵占资产情形采取措施[12] - 经提议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相关股份[12] - 特定股东有权报告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清偿规定 - 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4]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遵守规定[14] 违规处理 - 违规人员视情节处分、赔偿或追究刑责[16] 制度执行 - 与法律冲突按规定执行修订[1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9]
协鑫集成(0025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8] 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 -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获批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董事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文件及协议[13]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12] 薪酬制定与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4]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归档保管[19]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细则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1]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协鑫集成(00250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6]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工作组 - 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组成[7] - 负责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1][12] 其他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协鑫集成(0025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目的包括树立理念等[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公开、平等、规范化等原则[6][7]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多方面信息[9][10]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新媒体等[10] 活动规范 - 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有要求[14][15] - 可安排现场调研,实行预约登记制,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15] 联系方式与网络建设 - 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定期报告公布官网和咨询电话[11][12]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在官网设专栏,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13]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1] - 证券部履行多项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2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特定素质和技能[25] 档案与违规处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7] - 违反制度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应担责[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应担责[29] 制度相关 - 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 本制度由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33]
协鑫集成(0025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4]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会议等工作[14] - 每季度检查股东减持及董高人员股票买卖披露情况[16] 其他规则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3]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0]
协鑫集成(00250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信息管理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报告和事项管理[4]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保守秘密[5] 保密义务 - 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对未公开信息保密[6] - 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管控对外信息发布流程[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公司受损将依法追责,涉犯罪移送司法[8]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也需审议[8]
协鑫集成(0025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内幕信息定义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3] - 重大事项相关档案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14] 流程要求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控制传递范围[1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后报备[17]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0] - 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21] 自查追责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3] - 发现情况核实追究责任,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结果[23]
协鑫集成(002506)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2:16
减持限制 - 大股东、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应知悉禁止规定,不得违规交易[5] - 近三个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11] - 20个交易日内任一日收盘价低于首发价,首发控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9] - 董事、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7] -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8] - 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18] - 大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8]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3]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6] - 协议转让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9] - 董事、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2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24] - 大股东不再具大股东身份,90日内减持仍遵守规定[24] 信息申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8]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信息[29]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9][30]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0]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申请股票上市时申报亲属身份信息[30] 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30]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32] - 大股东、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3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1]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性[3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33]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32] - 增持主体增持期限过半,通知公司并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6]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