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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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00247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审计职责与沟通 - 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6] - 公司应建立年报审计沟通机制[7] 财务汇报与审计流程 - 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财务和经营成果[9]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审计时间[10]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5日内提交审核[11] 人员限制与选聘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4] - 审计委员在特定时段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金正大(002470) -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 括: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
金正大(00247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或"母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 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公司可以对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信息披露、人事任免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指 导。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 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有效地行使对各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 ...
金正大(0024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 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 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 拟订公司全资子公司改制、分立、重组、解散方案; (五) 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 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七)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九)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
金正大(0024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即公司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 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 ...
金正大(002470) -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 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 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沟通与交 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金正 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 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 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 ...
金正大(0024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 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 ...
金正大(00247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并 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拟定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监督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薪酬 ...
金正大(00247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议本公 司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其他影 响本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长提名, 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
金正大(0024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