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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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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7 08: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维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在应对各类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明
2025-04-27 08: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田明,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 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教育部重点实 验室主任,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工程实验室主任。2024 年 4 月 12 日开 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已离任)
2025-04-27 08:04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4月12日,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2]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人员出席情况 - 独立董事刘超应参加董事会1次,实际参加1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2] - 刘超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按时出席2次[4] 会议审议事项 -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两次会议分别审议不同主体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5] 选举结果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独立董事[8]
尤夫股份(00242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7 08:0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 - 董事会发布专项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2]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义东
2025-04-27 08: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义东,高级工程师,学士学位。1984 年 7 月毕业进入苏州第一光学 仪器厂工作,先后任技术员、装配车间副主任、生产调度科副科长、厂长助理兼 生产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和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等,1997 年任副厂长, 1999 年任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至 2015 年任总经理。2016 年 至 2023 任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爱能吉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 年至 2023 兼任苏州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 ...
尤夫股份(00242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7 08: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德军,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和司法会计鉴定人。1998 年 3 月进入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2011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曾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2020 年初加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 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非上市公司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7 08:00
2024 环境、社会和 公司治理(ESG)报告 CONTENTS 目录 | 关于尤夫 | 04 | | --- | --- | | 公司简介 | 04 | | 发展历程 | 06 | | 2024 绩效 | 08 | | ESG 管理 | 09 | | 利益相关方沟通 | 10 | | 附录 | 68 | | 关键绩效表 | 68 | | 深交所报告指引索引 | 70 | | SGDs 内容索引 | 71 | | GRI 内容索引 | 72 | | 关于本报告 | 74 | | 规范治理 | | | --- | --- | | 共筑发展基石 | | | 公司治理 | 14 | | 党建治理 | 16 | | 内控管理 | 18 | | 反腐倡廉 | 19 | | 知识产权 | 21 | | 信息安全 | 23 | | 数智驱动 | 25 | | 反垄断与公平竞争 | 25 | 清洁低碳 共绘蓝天白云 | 环境管理 | 28 | | --- | --- | | 双碳管理 | 30 | | 能源管理 | 32 | | 污染防治 | 34 | | 资源利用 | 39 | 03 和谐共赢 共创社会价值 | 创新研发 ...
尤夫股份(00242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7 08:00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自文件规定生效日期起执行[2] - 变更前执行多项准则及规定,变更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3][4] - 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状况,对财务等无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8]
尤夫股份(002427)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7 08:00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具 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 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尤夫股份(002427) -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27 08:0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生效,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 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含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未列明但属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 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担保额度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