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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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4 08:4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触发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可触发[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5][6]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5]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3] 表决权限制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8]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会议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等[21] 董事会授权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授权,授权应符合多项原则[26]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4 08:45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3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1] - 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1] - 出席人员有总经理刘连伟等[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1日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征集页面[2] -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2025-04-14 08:45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 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及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 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 类别 | 核销金额(元) | 已计提坏账金额 | 核销损益影响 | 核销依据 | | -- ...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14 08:45
关联交易数据 - 2025年苏州光学与重庆奕翔采购MMA预计金额不超9亿或数量不超7万吨,2024年实际交易59614.63万元、44332.40吨[2] - 2025年重庆光学与重庆奕翔采购MMA预计金额不超13亿或数量不超10万吨,2024年实际交易62146.45万元、46441.14吨[5] - 2025年重庆超纤与重庆双象电子采购蒸汽预计金额不超9000万或数量不超40万吨,2024年实际交易6712.32万元、295493.05吨[6] - 截至披露日,苏州光学与重庆奕翔已发生关联交易17657.20万元[9] - 截至披露日,重庆光学与重庆奕翔已发生关联交易24645.45万元[9] - 截至披露日,重庆超纤与重庆双象电子已发生关联交易1797.27万元[9] 交易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 - 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双象集团将回避表决[3] - 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6] 交易目的与性质 - 苏州光学、重庆光学预计2025年向重庆奕翔采购MMA稳定原材料供应[26] - 重庆超纤预计2025年向重庆双象电子采购蒸汽保障能源稳定供应[27] - 采购定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付款方式不同[23] - 关联交易将保持持续性,有同类选择,不损害权益和影响独立性[24][25][26][27] 股东与公司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持有重庆奕翔、重庆双象电子100%股权,持有公司64.52%股权[16][17] - 重庆奕翔注册资本5亿,生产MMA;重庆双象电子注册资本1亿,生产硫酸,蒸汽为副产品[15][16]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4 08:4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7] - 因准则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内容[1][5] - 变更不追溯调整、不影响财报,无重大财务影响[6][8] - 变更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 - 董事会、监事会认可变更合理性与合规性[8][9][10]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14 08:45
关联交易情况 - 关联方委托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加工费总额不超2200万元[3][6][9] - 2025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198.67万元[11] 关联方财务数据 - 双象新材料注册资本3000万元[4] - 2024年底总资产10220.59万元,净资产3162.54万元[5] - 2024年营收14301.34万元,净利润 - 42.70万元[5] 协议相关 - 委托方先付30万元保证金,次月15日前结清加工费[9] - 委托加工协议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二年[9] 决策情况 - 2025年4月12日董事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2025年3月22日独立董事会议通过议案[12] 交易影响 - 关联交易利于提高产能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10][13]
双象股份(002395) -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2025-04-14 08:45
公司治理 - 公司住所变更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35号[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6]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6]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7][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10] 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6] - 公司需在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说明理由并公告[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以上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12]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补充通知[12] 会议投票与主持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同理[16]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主持,未设副董事长或其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股东会类似[16] 股东参会要求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提供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证明文件(股东大会),1%以上(股东会)[13]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委托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且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5] -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证明资格文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证明资格文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 董事会应在董事辞职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0]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至秘密公开前仍然有效[32]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的净利润[28] -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60日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28][29] - 公司遇到特定情况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讨论,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9][30] - 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等进行监督,审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9][3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3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1][32][33][34][35]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1][32][33][34][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需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33]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3][3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4]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35] -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35]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3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6]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6]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26]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7] - 独立董事行使相关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等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36] - 关联关系指公司特定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间的关系及可能致利益转移的关系[36] - 章程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6][37] - 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37] - 修改后章程条款序号及交叉引用条款序号依新增、删除情况调整[37]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37]
双象股份(002395)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4-14 08:45
股东会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9日14:30现场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0日[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7 - 8日特定时段[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特定时段[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 - 15:00[15][16] 股东会地点 - 现场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56号公司证券部[9] - 会务通讯地址同登记地点,邮编214145[11] 投票相关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95,简称双象投票[13] 会议内容 - 会议审议总议案及17项非累积投票提案[19] - 非累积投票提案含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19] 委托授权 - 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股东会[19]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会结束[20] - 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剪报等均有效[20]
双象股份(002395)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4 0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日发通知,4月12日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3票同意通过[3][4][5][6][7] - 《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2票同意通过[5]
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4 08: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参加[2] - 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3][4][9] - 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14] 关联交易 - 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与重庆奕翔化工关联交易含税59,614.63万元,不含税52,756.31万元,数量44,332.40吨[6] - 重庆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与重庆奕翔化工关联交易含税62,146.45万元,不含税54,996.86万元,数量46,441.14吨[6] - 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与重庆双象电子材料关联交易含税6,712.32万元,不含税6,158.09万元,数量295,493.05吨[6] 公司变更 - 会议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35号”[9] - 会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 制度修订 - 会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如《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10][11] - 多项制度修订和制定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等[1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