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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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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03 12:3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75人,代表股份173,878,135股,占比64.8293%[5] - 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73,045,285股,占比64.5188%[5] - 网络投票74人,代表股份832,850股,占比0.3105%[5] - 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74人,代表股份832,850股,占比0.3105%[5] 选举情况 - 选举顾希红等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超173,146,800股,占比超99.5794%,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约12.2%,任期三年[6][7] - 选举郁崇文等独立董事,同意股数超173,146,800股,占比超99.5794%,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约12.2%,任期三年[7][8][9] 议案表决情况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173,822,785股,占99.9682%[9]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173,825,685股,占99.9698%[10]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173,825,585股,占99.9698%[11][12]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173,825,585股,占99.9698%[1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73,825,585股,占比99.9698%,中小投资者同意780,300股,占比93.6903%[1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73,822,685股,占比99.9681%,中小投资者同意777,400股,占比93.3421%[1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73,825,685股,占比99.9698%,中小投资者同意780,400股,占比93.7023%[1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173,823,685股,占比99.9687%,中小投资者同意778,400股,占比93.4622%[1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73,825,685股,占比99.9698%,中小投资者同意780,400股,占比93.7023%[19]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73,823,685股,占比99.9687%,中小投资者同意778,400股,占比93.4622%[20]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173,825,585股,占比99.9698%,中小投资者同意780,300股,占比93.6903%[21]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包含《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4] - 备查文件包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4]
双象股份: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泛
证券日报网· 2025-12-02 11:13
公司业务与沟通 -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泛 [1] - 公司建议投资者查阅年度报告等公告以了解产品具体用途 [1]
双象股份:截至11月2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5320户
证券日报· 2025-12-02 10:37
公司股东信息 -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5320户 [2]
双象股份:截至11月20日股东总户数为14670户
证券日报· 2025-11-24 09:43
股东户数 -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4670户 [2]
双象股份: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7 13:37
公司董事会换届 - 公司于11月17日晚间发布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公告 [2] - 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郁崇文、张熔显、李文莉 [2] -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
双象股份: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7 12:06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经营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PMMA行业占比71.74%,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占比26.8%,危废业务占比1.46%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7亿元 [1]
双象股份(0023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7 12: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对临时和定期报告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5] - 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申请处理 - 申请未通过应及时披露信息[8] - 申请通过需及时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11] 材料报送与违规处理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不符合规定对责任人惩戒[12] - 违反制度视情节处理[12]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5]
双象股份(0023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超过50%(不含50%),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1] 会议与文件报送 - 控股子公司办公室需在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5] - 股东代表和董事在控股子公司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向公司汇报情况[6] 人员任职与管理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6]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7]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免后2个工作日内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0] 报表提供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11] 薪酬与奖惩 - 各控股子公司应制订薪酬和激励机制,经审核审议后考核奖惩人员[12] - 公司有权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予以奖励[12] - 不称职的委派人员,公司将建议处分、处罚或解聘[12] 重大事件与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应参照相关制度执行[13]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当日通报[13] - 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3] - 子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13] - 子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等[1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双象股份(0023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董监高等[9] 备案要求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备案[12] - 登记备案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报送年报等文件时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16]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处分并2个工作日报监管部门备案[22]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为重大项目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理并保留追责权利[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01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3] - 大股东、董事、高管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7][8] 大宗交易减持 -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3] 协议转让减持 - 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4] 减持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 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有转让限制[7]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股份,上市已满一年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11][13]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名下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3] - 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其持有数[13] - 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4]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4] 特定情况减持限制 - 公司因欺诈发行或信披违法受处罚等,相关人员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6] - 董事和高管因违法犯罪等,特定期间内不得减持[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时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规定执行[15] -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