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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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0023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14] 信息披露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信息[16] - 谨慎在互动平台发布信息,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18] 说明会安排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分红等情况[20]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说明会并介绍情况[2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21] - 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前后开通提问渠道[21]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5]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6] 沟通原则 - 可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28] 现场参观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泄露未公开重要信息,对接待人员培训[32] 联系渠道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保障畅通并及时反馈[34] 责任人与部门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管[39] 顾问聘请 - 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事务,避免利益冲突[44] - 以现金支付投资者关系顾问报酬[44] 信息提供限制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46] - 不得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独立分析报告,若委托需注明[46][47] - 不得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分析报告[48] 媒体发布 - 适当时候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未披露重大信息前不接受采访[50][51] - 区分宣传资料和客观报道,付费宣传明确标识[50] 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5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54]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57][58]
东方园林(0023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和唯一披露机构[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1]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8]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9]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告知保密事项并控制范围[2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办公室一事一记[21] - 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21]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21]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主体配合[22] 保密要求与违规处理 - 全体董事等人员做好内幕信息保密,控制知情范围[23]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知情人员不得泄露、传播等[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8] - 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送结果[28] - 违规构成犯罪,公司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8]
东方园林(0023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内容及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且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16]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或半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合同披露标准 - 公司签署重要合同标准为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26] - 公司认为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有较大影响的合同需披露[27] - 合同金额与约定差异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需披露[27]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27] -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8]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披露[28] 决议及交易披露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须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报送交易所,下一个交易日对外发布[29] - 应披露的交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并对外发布[30] - 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并对外发布[31] 信息报告及责任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3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各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41] 报告编制及发布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5]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核,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6]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39]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交易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40] 保密及资料保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文件等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股份买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4]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65] 违规处理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处理责任人[69]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70]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分审核责任人[7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报监管局和交易所备案[7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74]
东方园林(00231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担保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和企业[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6]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审议[15]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股东会审议一般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须三分之二表决通过[15] 担保额度限制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8]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8]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8]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9]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出席会议无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时,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1]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核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东方园林(0023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18 11:31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1][3] 披露规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披露,不得滥用规则[5]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7][9] 后续处理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9] - 信息应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3]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行为[14]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6]
东方园林(0023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应在二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权益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2]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除董事等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27]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会议流程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3]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4]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4][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10年以上[36]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4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45]
东方园林(002310) - 1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指定联系人[5] 任职资格与培训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10] - 候选人需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25] - 任职期间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25] 职责与工作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11] - 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13]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5]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董秘[17]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7]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董秘可提交陈述报告[19]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8] 其他事项 - 公司与董秘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19] - 空缺时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0]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董秘为负责人[2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实施[27]
东方园林(0023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并及时增补[8]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随时召开[18]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和方案并考核[12] - 考核程序为述职自评、绩效评价、报董事会[16] 决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资料与回避 - 人力资源部提供履职所需资料[14]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20]
东方园林(002310)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信息披露时间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9] - 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11]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4]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4] - 重大事项进展或变化发生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19]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9]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涉及经审计信息,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19]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20]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6]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6] -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6]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21]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公司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9] 信息披露文件处理 - 信息披露文件按规定格式送达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31] - 可依保密法规豁免披露《信息披露规则》规定信息[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修订制度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31] - 修订制度需履行报备和信息披露程序[31]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并修订[31]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31]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披露定期报告时披露变更后制度内容[19] - 违反信息披露规则将依法处理,违规被处分应检查并更正[29][30]
东方园林(0023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9][10]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除证券投资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1] 投资计算与限制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投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决策审议标准[11] - 公司不得将证券投资等审批权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1]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22] 投资分类与初审 - 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的投资[6] - 长期投资项目初审,与主营业务相关报总经理,非相关报董事长[25] 重大投资要求 - 重大投资项目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标的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其他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1年[27] 共同投资规定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及时披露,以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构成关联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30] - 投资项目与经营方向偏差大、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31] 投资管理措施 - 公司对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对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33][34] - 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5]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36]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如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及时报告公司[4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属董事会[4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