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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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0023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9] 职权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9][10]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后四月内召开[16]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委员管理与细则实施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撤销委员职务[20]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23]
东方园林(0023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7]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16]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可转让数量,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高管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3][14] 报告与公告要求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8] - 多种情形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变更信息[17] 操作前置要求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获反馈不得操作[18]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高管转让本公司股份违规,证监会将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18] 制度相关规定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改[22]
东方园林(002310)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适用于大股东等资金管理[3][5]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禁止非经营性占用[6] 管理措施 - 董事会负责防范,设领导小组[11]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6] 责任与清偿 - 占用造成损失大股东等担责[15]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需审批[16]
东方园林(002310)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等[11]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2]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6]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7] 资金节余与变更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履行手续,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1]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检查与报告制度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9]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专项报告[31]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董事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将被处罚赔偿[32] -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制度冲突以相关法规为准[3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7][38]
东方园林(0023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1: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7]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职权[9]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11] - 依法检查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1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8] - 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9] - 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罢免建议[20] 下设机构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检查监督内控和财务信息[13] 报告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4]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6]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定期会提前三日、临时会提前二日发通知,2日未异议视为收到[24]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代行使表决权,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26]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8] - 细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自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32]
东方园林(0023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18 11:30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职情况[7] 人员补选与确定 - 公司应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8] - 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不得任职[8]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6个月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 [13] - 持股不超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3] 工作交接与义务 - 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15] - 离职后3年忠实义务仍有效[19] - 高管离职遵守竞业限制协议[20] - 离职后配合重大事项核查[20] 责任承担 - 违法违规损失赔偿责任不免除[21] 审计与追责 - 审计委员会可决定离任审计[2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可聘事务所审计[23] - 审计结果作追责依据记入诚信档案[23] - 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25] - 离职人员15日内可申请复核[2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东方园林(0023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7-18 11:30
制度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董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3] 审议情况 - 《公司章程》等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内容整合 - 废止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内容整合至《对外投资管理制度》[5] - 废止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容整合至《独立董事制度》[5] 其他修订 - 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5]
东方园林(00231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7-18 11:30
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2] - 原经营范围新增花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等[3] - 公司宗旨改为以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为核心使命[2] - “总裁”“副总裁”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12] - “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12] - 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12]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董事、总经理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况有除外规定[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6] -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7]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就股东质询和建议作解释说明[7] - 会议记录等有效资料需保存十年以上[8] 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在会上说明[1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 利润分配与公司解散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修改时董事会应详细论证原因[11]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提交股东会批准,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1] -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利润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孰低者的10%,应说明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用途和计划[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2] - 公司因特定项规定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 - 清算组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12]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2] 其他 -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13]
东方园林(002310)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7-18 11:3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28日下午2:00召开[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 - 15:00[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10,简称东园投票[16] 议案信息 - 议案1为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2人[8] - 议案2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8] 登记信息 - 个人和法人股东登记要求及时间(7月24日9:00 - 17:00)[9][10]
东方园林(002310)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8 11:30
会议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7月18日通讯表决召开,7月12日发通知[1] - 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赞成[2] - 《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9票赞成[4] 制度调整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修订《公司章程》等,废止监事会制度[1] - 系统性修订内部制度提升治理效能[3] 审议安排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部分修订提交股东会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