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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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6] 交易原则 - 交易与关联交易应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系、规避程序和披露义务[3] - 关联交易应保证合法合规、必要和公允,不得调节财务指标[4] - 关联交易遵循签订书面协议、公正公平公开、董事会判断有利原则[13] 特殊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和预计金额比较[21]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1] - 关联人单方面对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适用规定[20]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发生额适用规定[20]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外按委托代理费规定[22] 其他 - 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已披露未履行程序仍纳入计算[4] - 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方案并提前解决[2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023年12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26][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ST汇洲(002122)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规则、指引以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 ...
ST汇洲(002122)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28 10:31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5-06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瑞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财") 2、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 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 定。 汇洲 ...
ST汇洲(002122) -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1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11 月)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对《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相关条款"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相关修订因所涉 及条目众多,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2、删除《公司章程》原"第七章监事会";相关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 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删除相关 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不再逐条列示。 3、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如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 分条款导致的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 等,不再逐条列示。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
ST汇洲(002122) - 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8 10:31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5-064 | 18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 | 修订 | 否 | | --- | --- | --- | --- | --- | | | 理制度 | 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 | | 19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及合作管理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1 | 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2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3 | 附属机构管理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6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7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 | 不变 | 修订 | 否 | | | 核销管理制度 | | | | | 28 | 反舞弊管理制度 | 不变 | 修订 | 否 | | 29 ...
ST汇洲因年报虚假记载被罚50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5-11-20 07:22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11月18日晚间收到监管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监管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1] 财务造假具体内容 - 造假行为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1] - 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1]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金额的5.08%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0.88%[1]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8.5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金额的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777.0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8.72%[1] 公司回应与后续处理 - 公司表示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1]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1]
ST汇洲收500万元罚单
中国经营报· 2025-11-20 06:51
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ST汇洲相应控股子公司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 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 载。 因相应违法事实,监管决定对ST汇洲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处 罚。 ST汇洲方面表示,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 中经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11月18日晚间,ST汇洲(002122.SZ)因此前年报虚假记载事项正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内容,经监管查明,2019年至2020年,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 ...
ST汇洲涉嫌造假 被罚款500万元
深圳商报· 2025-11-20 01:32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1][2] - 4位高管合计被处以800万元罚款 [1][2] 财务造假详情 - 2019年至2020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 [1] - 虚假业务类型包括虚假广告推广 著作权授权 视频审核 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 [1]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 [1]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9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3.42% [1] - 2019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6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 [1] - 2020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777万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72% [1] - 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 行政处罚结果 - 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2] - 对公司4位高管合计罚款800万元 [2]
汇洲智能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1-19 07:15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9年至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中科华世通过虚构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等业务虚增收入 [2]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5.08%;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占比0.88% [2]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8.5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13.42%;虚增利润总额1,777.05万元,占比8.72% [2] - 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2] - 公司另存在未披露对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的重大进展情况问题 [2]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3] 潜在索赔投资者范围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并在2025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ST汇洲(002122) -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1-18 10:31
财务造假数据 - 2019 - 2020年控股子公司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占比5.08%、13.42%[3] - 2019 - 2020年控股子公司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占比0.88%、8.72%[3] 处罚情况 - 公司被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6] - 姜学谦、武剑飞被警告,各处以250万元罚款[6] - 陈莹莹、武宁被警告,各处以150万元罚款[6] 其他事项 - 徐州睦德已支付全部业绩补偿款4143.5948万元[7] - 2025年4月2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 - 2025年10月29日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2025年11月18日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将在处罚决定书作出满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风险警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