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因年报虚假记载被罚500万元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11月18日晚间收到监管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监管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1] 财务造假具体内容 - 造假行为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1] - 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1]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金额的5.08%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0.88%[1]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8.5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金额的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777.0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8.72%[1] 公司回应与后续处理 - 公司表示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1]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