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0021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6] 交易原则 - 交易与关联交易应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系、规避程序和披露义务[3] - 关联交易应保证合法合规、必要和公允,不得调节财务指标[4] - 关联交易遵循签订书面协议、公正公平公开、董事会判断有利原则[13] 特殊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和预计金额比较[21]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1] - 关联人单方面对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适用规定[20]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发生额适用规定[20]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外按委托代理费规定[22] 其他 - 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已披露未履行程序仍纳入计算[4] - 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方案并提前解决[2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023年12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26][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