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0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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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7 00:39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召开 [2][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时间覆盖9:15至15:00 [2]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09名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26,986,8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1595% [3] - 现场出席股东5名 代表股份200,020,556股 占比28.3389% 其中中小股东仅1名 代表100股 占比0.0000% [3] - 网络投票股东304名 代表股份26,966,259股 占比3.8206% 均为中小股东 [4] -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部分高管及律师列席 [4] 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 议案一: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支付审计报酬合计120万元(财务审计100万元 内控审计20万元) 同意股数占比99.0000% 反对0.8963% 弃权0.1038% [6][7]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1.5825% 反对7.5442% 弃权0.8733% [8] - 议案二系列修订公司治理文件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需特别决议通过(需2/3以上同意) [9]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同意99.0094% 反对0.8926% 弃权0.0980% [9][1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同意99.0040% 反对0.8980% 弃权0.0980% [1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同意99.0458% 反对0.8561% 弃权0.0980% [13][14][1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同意98.9943% 反对0.9084% 弃权0.0974% [16][17] - 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同意99.0022% 反对0.9822% 弃权0.0156% [18][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同意98.9861% 反对0.9156% 弃权0.0982% [20][2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修订同意99.0467% 反对0.9377% 弃权0.0156% [22][23][24] - 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制度修订同意99.0553% 反对0.9364% 弃权0.0083% [25][2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选举王行村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29] - 王行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持有公司12,000股股份 曾任职资产经营部、证券事务代表等岗位 [30] - 王行村同日辞去董事职务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辞职后保留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立即生效 [31][32] - 调整后董事会中职工代表及高管兼任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符合法规要求 [29][31] 法律意见及文件备案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7]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8]
莱宝高科:王行村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务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6 13:10
公司人事变动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职务 辞职生效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 - 王行村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1]
莱宝高科:王行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1:37
公司治理变动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职务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电子元器件占比98.37% 其他业务占比1.63% [1] 市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为85亿元 [2]
莱宝高科(002106)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1:31
公司人事 -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 - 王行村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2] 个人信息 - 王行村1977年出生,2004年2月入职公司[2] - 王行村多岗位任职,持有12000股公司股票[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4]
莱宝高科(002106) -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9-26 11:31
人员变动 - 2025年9月26日王行村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董事职[3] - 原定任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8年4月22日[3] -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仍任副总、董秘[3] 股份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行村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3] - 所持股份按相关规定管理[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5]
莱宝高科(0021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1:30
会议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309名,代表股份226,986,815股,占比32.1595%[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名,代表股份200,020,556股,占比28.3389%[5] - 网络投票股东304名,代表股份26,966,259股,占比3.8206%[5] 审计相关 -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报酬120万元,财务审计10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6] 议案表决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00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094%[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表决同意224,823,015股,占比99.0467%[16] - 《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表决同意224,842,415股,占比99.0553%[17]
莱宝高科(002106)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1:30
股东会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00,020,556股,占比28.3389%[8]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304名,代表股份26,966,259股,占比3.8206%[8] - 参加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309名,代表股份226,986,815股,占比32.1595%[10]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224,716,915股,占比99.0000%[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24,738,215股,占比99.0094%[1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4,726,015股,占比99.0040%[15]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4,821,015股,占比99.0458%[16] -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24,722,015股,占比99.0022%,反对2,229,400股,占比0.9822%,弃权35,400股,占比0.0156%[18]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224,685,415股,占比98.9861%,反对2,078,400股,占比0.9156%,弃权223,000股,占比0.0982%[20] - 《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同意224,823,015股,占比99.0467%,反对2,128,400股,占比0.9377%,弃权35,400股,占比0.0156%[21]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24,842,415股,占比99.0553%,反对2,125,600股,占比0.9364%,弃权18,800股,占比0.0083%[22] 法律意见 - 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23] - 信达同意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24]
莱宝高科:9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9 14:35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文件[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电子元器件占比98.37%[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63%[1] - 公司当前市值为84亿元[1]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单一选聘[6] - 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需多道程序,非年报审计专项业务适用简单程序[6][7] 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8] - 改聘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1] 披露与时间 - 拟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情况[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17]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和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7] - 事务所分包转包或报告有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制度执行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实施后法规变动遵照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9]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3] - 定期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董事同意可举手表决[10]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0] - 规定时限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10]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1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再审议[12]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12] - 会议可全程录音并事先告知[13] - 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13][14]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1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