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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王行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1:37
公司治理变动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职务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电子元器件占比98.37% 其他业务占比1.63% [1] 市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为85亿元 [2]
莱宝高科(002106)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1:31
公司人事 -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 - 王行村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2] 个人信息 - 王行村1977年出生,2004年2月入职公司[2] - 王行村多岗位任职,持有12000股公司股票[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4]
莱宝高科(002106) -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9-26 11:31
人员变动 - 2025年9月26日王行村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董事职[3] - 原定任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8年4月22日[3] -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仍任副总、董秘[3] 股份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行村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3] - 所持股份按相关规定管理[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5]
莱宝高科(0021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1:30
会议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309名,代表股份226,986,815股,占比32.1595%[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名,代表股份200,020,556股,占比28.3389%[5] - 网络投票股东304名,代表股份26,966,259股,占比3.8206%[5] 审计相关 -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报酬120万元,财务审计10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6] 议案表决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00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094%[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表决同意224,823,015股,占比99.0467%[16] - 《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表决同意224,842,415股,占比99.0553%[17]
莱宝高科(002106)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1:30
股东会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00,020,556股,占比28.3389%[8]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304名,代表股份26,966,259股,占比3.8206%[8] - 参加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309名,代表股份226,986,815股,占比32.1595%[10]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224,716,915股,占比99.0000%[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24,738,215股,占比99.0094%[1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4,726,015股,占比99.0040%[15]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4,821,015股,占比99.0458%[16] -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24,722,015股,占比99.0022%,反对2,229,400股,占比0.9822%,弃权35,400股,占比0.0156%[18]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224,685,415股,占比98.9861%,反对2,078,400股,占比0.9156%,弃权223,000股,占比0.0982%[20] - 《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同意224,823,015股,占比99.0467%,反对2,128,400股,占比0.9377%,弃权35,400股,占比0.0156%[21]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24,842,415股,占比99.0553%,反对2,125,600股,占比0.9364%,弃权18,800股,占比0.0083%[22] 法律意见 - 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23] - 信达同意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24]
莱宝高科:9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9 14:35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文件[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电子元器件占比98.37%[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63%[1] - 公司当前市值为84亿元[1]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3] - 定期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董事同意可举手表决[10]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0] - 规定时限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10]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1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再审议[12]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12] - 会议可全程录音并事先告知[13] - 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13][14]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1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职责与工作要求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8]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或必要时召开[14] - 会议需两名委员出席,决议须经两名委员通过[14] - 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报告与规则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提交公司董事会[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单一选聘[6] - 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需多道程序,非年报审计专项业务适用简单程序[6][7] 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8] - 改聘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1] 披露与时间 - 拟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情况[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17]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和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7] - 事务所分包转包或报告有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制度执行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实施后法规变动遵照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9]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3] 关联人信息报备 - 公司董事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并报交易所备案[8] 关联交易审议 - 特定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回避,关联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19]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3] 关联交易类型及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5]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6]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协议应回避,个人只能代表一方[11]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处理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上述关联交易成交价格溢价超100%,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等[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低于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6]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16]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每年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出需重新提交审议[19]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信息[20]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规定审议和披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