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

搜索文档
*ST星光(002076)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应收款项判断与计提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判断标准为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以上(含)、其他应收款总额10%以上(含)[8] - 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有不同计提比例[10] - 关联方和无风险组合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0[10] 资产减值准备 - 期末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12] -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14][15] 审批与披露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同比例和金额由不同层级批准[18] - 单笔或累计核销金额不同由不同层级审批[21] - 计提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达一定标准需信息披露[23] - 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达一定比例和金额应列表说明[23]
*ST星光(0020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决议与生效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ST星光(0020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人员变动流程 - 公司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5] 离职手续 - 董事和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1]
*ST星光(0020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联络人[2]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3] 聘任与离职 - 聘任前提前五日报送材料,无异议可聘任[4]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取得证书[4] - 任期内不得无故离职,需提前三月提出[6] - 特定情形发生一月内解聘[6] - 离任后三月内聘任新秘书[6] 履职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7] - 不能履职超半月指定人员代行并报备[7] -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0] 保障支持 - 提供组织保障,设部门配人员并落实预算[11]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信息报告义务[12] - 建立激励机制,薪酬不低于副总经理平均待遇[12] - 保证参加后续培训[13] 问责机制 -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工作失职将被问责[15][16] - 发生违规失信行为将被问责[16] - 问责时有权申辩,责任因情况而异[17]
*ST星光(002076) - 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投资者投诉制度 - 公司于2025年9月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1] - 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有电话、信函等[3] 投诉处理分工 - 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投资部处理投诉[4] 投诉处理流程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办结,延期不超30天[7][8] - 当场能处理的尽量当场处理并报告[8] 违规处理与记录 - 发现违规向董事会报告并整改[8] - 建立台账记录保存至少两年[9] 特殊情况处理 - 发生非正常上访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9]
*ST星光(0020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6][9]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进展核查 - 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0]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处理 - 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募投项目特殊情形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检查项目可行性[11]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12]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净额50%[12] 募集资金专户设置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两次以上融资独立设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低于50万元或低于项目承诺投资额1%,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0] - 占净额10%以上,需保荐机构同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21] - 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1]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超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13] 内部审计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董事会报告与公告 - 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保荐机构核查 - 至少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5]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7] 其他 - 公司名称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 - 时间为2025年9月5日[29]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8]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等规定执行[27] - 办法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7]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7]
*ST星光(00207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独资或与其他主体共设、控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15]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报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案[18]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五日报公司[16] - 会议相关情况会后一日内向公司汇报[17] 设立与审批 - 设立或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需经投资论证并按权限审批[11] 监督与管理 - 公司多方面监督、管理和指导控股子公司[19] - 控股子公司遵守统一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19] 审计与整改 - 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限期整改,审计由两部组织[21] 报表提供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按季度和年度提供报表[21] 薪酬与激励 - 控股子公司制订薪酬制度经审核后审议[21] - 公司奖励突出贡献者,可处分不称职委派人员[22] 重大事件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事件[23] - 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当日通报[2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日起实施,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27][28]
*ST星光(0020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2]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报告结果[15]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0] 审查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3] 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20] 重大情况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21]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2]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内容[14]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存放账户、投资计划、用途变更等内容[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5] 机制与执行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5日[21]
*ST星光(00207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验要求[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2]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十年[17] 信息披露与沟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6]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ST星光(002076)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09:31
法定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实施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等条件[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11]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1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9] 分红规划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12] 政策变更与监督 - 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和回报规划执行及决策程序[20] 信息披露 - 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2]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应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22] - 在年报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中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