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0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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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登记表并确认[10] - 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3] - 做好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相关人员有权要求补充信息[12]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4]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交易[18] - 董事等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签协议[18] - 违反制度责任人受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违规自查和处罚结果备案[18][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等事宜[21]
华帝股份(0020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现金、股权、经评估的实物 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 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 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 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为 ...
华帝股份(0020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5][6][7]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5] 沟通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2]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3]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8] - 业绩说明会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事先公告信息[24] 档案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20] 媒体与特定对象管理 - 针对媒体宣传和推介,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23]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事前预约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制度[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华帝股份(0020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11] 其他事项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1]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形式[15][16]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向董事长等报告并送达书面文件[15]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7] -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联络人并报资本运营中心备案[18] -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做好报告工作[18] - 未经授权各部门和信息知情人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20]
华帝股份(0020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股东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 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总 |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1 | | 第三章 | 公司股东会类型、通知、召集程序 2 | | 第四章 | 股东会参会资格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提案 7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召开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1 | | 第八章 | 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公告 15 | | 第九章 | 附 则 1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 证会议程序及决议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 ...
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工作 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 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 权。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 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 束力。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董事的产生 | 1 | | 第三章 | | 董事会及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3 | | | | 第一节 董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 3 | | | | 第二节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4 | | | | 第三节 董事问询和回复机制 | 9 | ...
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五天通知[14] - 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信息[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成员管理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可免职[16] 举报机制 - 接收、保存、调查和处理举报[18] - 公布举报地址、电话、传真和邮箱[19] - 10个工作日未答复可询问[19] - 完成调查出具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20] - 属实且违法事项移交司法机关[20] 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5]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7] 选举与任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资料与记录 - 原则上会前三天提供相关资料[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5] 实施生效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时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
华帝股份(00203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丁云龙
2025-04-28 14: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丁云龙,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德州市人民政府秘书、德州石化总厂厂 长助理、东北大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所长、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 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现 任华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5 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 次,缺 席董事会次数为 0 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 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 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