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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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与环保行业2026年投资策略:能源变革持续推进,清洁能源、环保兼具成长与公用事业属性
国信证券· 2025-11-17 05:27
核心观点 - 能源变革持续推进,清洁能源与环保行业兼具成长与公用事业属性,投资策略为“优于大市” [1] - 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1][24] - 绿电行业电价不确定性逐步消除,底部拐点显现,行业有望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2] - 火电加速向调节性电源转型,盈利模式周期性减弱,煤价上行与容量电价提升有望支撑盈利能力 [2][74] - 水电在降息背景下高分红配置价值凸显,核电市场化电价触底反弹,新型核电技术发展势头强劲 [3] - 燃气供需偏宽松,绿色甲醇受益于绿电消纳与航运燃料替代需求,打开成长空间 [4][9] - 环保板块聚焦“十五五”高景气与确定性赛道,如科学仪器国产替代、废弃油脂资源化等 [9][10] 电力市场与新能源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基本建立,现货市场基本实现全覆盖 [1][24] - 2025年1-9月全国规上工业发电量72,5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全社会用电量77,6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 [20] - 2025年7月16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15.06亿千瓦,创历史新高 [20] - 2025年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超6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三分之二 [24] - 2025年1月27日发布“136号文”,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 [29] - 未来10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为36亿千瓦以上,年均增加约2亿千瓦 [40] 绿电 - 2025年前三季度SW风力发电板块营业收入1,171.57亿元,同比下降2.80%;归母净利润220.31亿元,同比下降12.15% [30] - 2025年前三季度SW光伏发电板块(剔除组件企业)营业收入181.79亿元,同比下降14.01%;归母净利润32.01亿元,同比增长19.92% [30] - 截至2025年9月,国内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分别达582GW和1,127GW,风光新能源合计装机占比为46% [36] - 2025年1-9月全国风光发电量达1.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接近四分之一 [36] - 2025年8、9月国内弃风率分别为4.6%和5.0%,弃光率分别为3.6%和5.0%,消纳挑战显现 [42][43] - 多地“136号文”竞价结果出炉,电价利空出尽,行业竞争格局面临重塑 [51][52] - 新能源发电板块应收账款占总市值比例高达26.4%,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加快改善现金流 [56][57] 火电 - 2025年前三季度SW火力发电板块营业收入9,064.68亿元,同比下降5.48%;归母净利润711.23亿元,同比增长15.03% [59] - 2025年1-9月全国火电累计发电量4.7万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99%,占全国发电量比例降至64.7% [64] - 火电加速转型为调节性电源,容量电价和辅助服务收入增加,盈利模式周期性减弱 [2][70] - 2025年下半年动力煤价格反弹迹象明显,有望支撑2026年长协电价修复 [73] - 2026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广东、安徽已明确上调至165元/千瓦·年 [74] 核电 - 2025年前三季度SW核力发电板块营业收入1,640.76亿元,同比提高1.76%;归母净利润165.78亿元,同比减少12.39% [78] - 中国广核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85.76亿元,同比减少14.14%,主要受市场化电价下降影响 [83] - 中国核电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80.02亿元,同比减少10.42% [85] - 2025年1-9月全国在运核电累计发电量3,483.65亿千瓦时,同比提高6.06% [99] - 2025年10月21日广东公布2026年电力交易关键机制,取消核电变动成本补偿机制,核电市场化电价触底反弹 [3] - 2025年核准10台核电机组,四代核电钠冷快堆商业堆完成初步设计,核聚变关注度提升 [3][96] 水电 - 水电行业受益于降息背景,高分红高股息配置价值凸显 [3] - 装机提升、电价提升、财务费用及折旧减少、风光储一体化发展是水电业绩核心增长点 [3] - “十五五”期间龙头水电装机仍有提升空间,市场化交易推进下水电电价受挤压程度有限 [3] 燃气 - 2025年1-9月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177.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2%,供需偏宽松 [4] - 2025年3月起我国停止进口美国LNG,对外依存度下降 [4] - 展望2026年,国产气供给继续增长,全球天然气市场进入供应扩张期,海外气价有望进入下行通道 [4] 绿色甲醇 - 绿色甲醇是绿电就地消纳重要途径,IMO推动净零框架将打开航运绿色甲醇燃料需求 [9] - 截至2025年8月,国内已签约/备案绿色甲醇项目173个,产能5,346万吨/年,项目数量和产能快速提升 [9] - 电制甲醇是发展空间最大的绿醇路线,当绿电成本低于0.1元/千瓦时,电制甲醇有望具备与传统煤制甲醇竞争的经济性 [9] 环保 - 水务与垃圾焚烧行业进入成熟期,自由现金流改善明显,呈现“类公用事业投资机会” [9][10] - 欧盟SAF强制掺混政策生效在即,对原材料需求增加,国内废弃油脂资源化行业有望受益 [9][10] - 中国科学仪器市场份额超过90亿美元,国产替代空间广阔,环境监测仪器相关标的受益 [9][10] - 煤价下行背景下,秸秆价格同步下降,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成本端改善明显 [10]
长期亏损,1元转让全部股权!
中国能源报· 2025-11-16 12:30
交易核心内容 - 龙源电力以1元价格将其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转让给国能新能源 [1] - 另一股东国能电气亦以1元价格转让其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给国能新能源 [1][5] - 交易完成后,龙源电力不再持有联合动力股权,国能新能源将持有联合动力100%股权 [27][40] 交易标的财务状况 - 联合动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713,718.84万元(约-71.37亿元) [23] - 2025年1-9月,联合动力净利润为-57,382.78万元(约-5.74亿元) [23]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联合动力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18,140.83万元 [25] 交易定价与审批 -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30%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85,442.249万元 [30] - 交易价格设定为1元,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 [25][31] - 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获得国家能源集团批准 [7][8][36] 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 交易对手方国能新能源、国能电气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6]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 - 2025年1月至10月,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64亿元 [41] 交易对公司影响 - 截至处置时点,公司对联合动力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元 [40] - 本次转让价格为1元,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有显著影响 [40] - 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40]
龙源电力附属拟合作设立三家附属公司 出资共1.53亿元
格隆汇· 2025-11-14 14:01
交易概述 - 公司龙源电力及其附属公司雄亚公司与国能江苏电力等交易对方共同出资设立三家新附属公司[1] - 公司及雄亚公司合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53亿元[1] - 交易完成后,如东龙源、盐城大丰龙源及射阳龙源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1] 交易目的与战略意义 - 新设附属公司旨在充分利用合作方在当地资源优势,发挥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专业特长,实现强强联合[1] - 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江苏如东15万千瓦、大丰40万千瓦、射阳75万千瓦三个海上风电项目[1] 财务影响与项目状态 - 出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1] - 新设附属公司目前处于筹划设立阶段,短期内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1] - 从长期看,项目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1]
龙源电力拟出资1.53亿元设立三家附属公司
智通财经· 2025-11-14 14:00
交易概述 - 龙源电力及其全资附属公司雄亚公司与国能江苏电力等交易对方共同出资设立三家新公司[1] - 交易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签订投资协议完成[1] - 公司及雄亚公司合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53亿元[1] 交易结果 - 交易完成后,新设立的如东龙源、盐城大丰龙源及射阳龙源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1]
龙源电力(00916.HK)拟转让联合动力30%股权

格隆汇· 2025-11-14 13:56
交易概述 - 龙源电力与国能电气、国能新能源及联合动力签订转让协议,公司和国能电气同意将各自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转让给国能新能源,国能新能源合共收购联合动力60%股权,代价均为人民币1元 [1] - 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联合动力任何股权,联合动力将不再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1] 交易影响 -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1] - 由于联合动力长期亏损,公司已在2023年对其全部投资损失减记完毕,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有显著影响 [1] 交易目的 - 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与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以非公开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联合动力全部股权 [1] - 鉴于联合动力长期亏损,公司将所持股权转让以实现股权剥离,彻底解决联合动力相关风险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
龙源电力(00916.HK)附属拟合作设立三家附属公司 出资共1.53亿元
格隆汇· 2025-11-14 13:56
交易概述 - 龙源电力及其附属公司雄亚公司与国能江苏电力等交易对方共同出资设立三家新公司:如东龙源、盐城大丰龙源及射阳龙源 [1] - 公司及雄亚公司就本次交易合共出资人民币1.53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三家新设公司将成为龙源电力的附属公司 [1] 交易目的与战略意义 - 新设附属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旨在充分利用和调动国能江苏电力及各参股方在当地资源优势 [1] - 旨在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实现强强联合 [1] - 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江苏如东H1615万千瓦风电项目、大丰H20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射阳海上南区H775万千瓦风电项目 [1] 财务影响与资金来源 - 公司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 -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 - 目前新设公司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 - 从长期看,将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1]
龙源电力(00916)拟出资1.53亿元设立三家附属公司
智通财经网· 2025-11-14 13:55
交易概述 - 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雄亚公司与国能江苏电力及其他交易对方共同出资设立如东龙源、盐城大丰龙源及射阳龙源三家附属公司 [1]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雄亚公司就本次交易合共出资人民币1.53亿元 [1] - 交易完成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 [1] 交易结构 - 交易通过分别签订投资协议进行 [1] - 交易完成后,新设立的三家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1] - 交易对手方包括国能江苏电力及其他交易对方 [1]
龙源电力(00916)和国能电气将各自分别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转让给国能新能源

智通财经网· 2025-11-14 13:55
交易概述 - 龙源电力与国能电气、国能新能源及联合动力于2025年11月14日签订转让协议 [1] - 龙源电力和国能电气同意将各自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转让给国能新能源 [1] - 国能新能源合共收购联合动力60%股权,两项股权转让的代价均为人民币1元 [1]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龙源电力将不再持有联合动力任何股权 [1] - 联合动力将不再为龙源电力的联营企业 [1] - 此次股权转让实现了龙源电力对联合动力股权的剥离 [1] 交易动因 - 剥离股权的动因在于联合动力长期亏损 [1] - 股权转让旨在彻底解决联合动力相关风险对龙源电力的潜在影响 [1]
龙源电力和国能电气将各自分别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转让给国能新能源


智通财经· 2025-11-14 13:54
交易概述 - 龙源电力与国能电气、国能新能源及联合动力于2025年11月1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1] - 龙源电力和国能电气同意将各自持有的联合动力30%股权转让给国能新能源 [1] - 国能新能源合共收购联合动力60%股权 [1] - 本次股权转让的代价均为人民币1元 [1]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龙源电力将不再持有联合动力任何股权 [1] - 联合动力将不再为龙源电力的联营企业 [1] - 鉴于联合动力长期亏损,本次交易实现股权剥离,彻底解决相关风险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
指数成份股定期调整事件系列报告:2025年12月指数成份股调整预测及事件效应跟踪
招商证券· 2025-11-14 13:52
量化模型与构建方式 1. **模型名称:随机森林选股模型**[13] **模型构建思路**:考虑到影响样本股受指数调整事件冲击的因素具有多维和非线性特征,采用随机森林模型来预测成分股调整结果发布后相关个股的超额收益[13] **模型具体构建过程**:模型的特征选择基于被动指数基金调整持仓引发事件冲击的逻辑,主要从四个维度选取特征值[13]: * 被动资金持有规模变动 * 股票交易流动性 * 公司市值规模 * 股票价格趋势 使用这些特征训练随机森林模型,以预测公告日后个股的超额收益 模型的回测效果 1. **随机森林选股模型**(样本外,2020年12月至2025年6月)[17][24] * 在剔除样本股中,模型能有效区分股票受事件影响的程度,分组收益差距在公告日后约20个交易日(接近指数调整实施日)变得显著[24] 量化因子与构建方式 1. **因子名称:纳入效应因子**[14][17] **因子构建思路**:捕捉股票被纳入指数后,因被动资金调仓带来的短期正向价格冲击[14][17] **因子具体构建过程**:计算股票在指数调整公告日后特定窗口内的超额收益。例如,公告日后10日内的超额收益(相对于其新纳入的指数)[17] **因子评价**:在样本外期间,纳入效应仍然存在,但剔除效应减弱[17][24] 2. **因子名称:剔除效应因子**[14][24] **因子构建思路**:捕捉股票被剔除指数后,可能面临的短期负向价格冲击[14][24] **因子具体构建过程**:计算股票在指数调整公告日后特定窗口内的超额收益。例如,公告日后15日内的超额收益(相对于其被剔除的指数)[14][24] **因子评价**:在近期的样本外检验中,剔除效应已不显著[24] 因子的回测效果 1. **纳入效应因子**(样本外,2020年12月至2025年6月)[17][23] * **T+10超额收益**:纳入沪深300股票平均为2.53%(2024年12月为2.31%);纳入中证500股票平均为1.01%(2025年6月为1.32%)[17][23] * **T+20超额收益**:纳入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91%;纳入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65%[23] * **T+30超额收益**:纳入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74%;纳入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57%[23] * **T+40超额收益**:纳入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24%;纳入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29%[23] * **T+50超额收益**:纳入沪深300股票平均为-1.02%;纳入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64%[23] * **T+60超额收益**:纳入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31%;纳入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50%[23] 2. **剔除效应因子**(样本外,2020年12月至2025年6月)[24][31] * **T+10超额收益**:剔除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25%;剔除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11%[31] * **T+20超额收益**:剔除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99%;剔除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06%[31] * **T+30超额收益**:剔除沪深300股票平均为-1.82%;剔除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32%[31] * **T+40超额收益**:剔除沪深300股票平均为-1.57%;剔除中证500股票平均为1.14%[31] * **T+50超额收益**:剔除沪深300股票平均为-1.69%;剔除中证500股票平均为1.19%[31] * **T+60超额收益**:剔除沪深300股票平均为-0.23%;剔除中证500股票平均为0.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