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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0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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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00123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1:50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业绩盈利情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2700万元 - 32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46.53% - 310.7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2300万元 - 29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10.19% - 543.29%[2] -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268元/股 - 0.0318元/股[2] -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6.53% - 310.70%[3] 业绩增长原因 - 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盈利能力提升推动整体业绩增长[3] 业绩预告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2024年度报告披露[4]
弘业期货(001236) -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5-01-16 16:00
股份变动 - 2025年1月3 - 15日弘苏实业被动减持12,602,500股,比例1.2505%[2] - 变动前持股64,153,399股占比6.3658%,后持股51,550,899股占比5.1153%[2] 减持情况 - 减持通过集中和大宗交易进行,已预先披露且未实施完毕[2] - 被动减持无违规,不影响控制权、治理和经营[4] 后续关注 - 变动因司法执行,时间价格以法院为准,董事会将关注进展[4]
弘业期货(00123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5-01-13 16:00
培训信息 - 中信建投证券为弘业期货进行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2] - 培训地点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3] 培训内容及作用 - 培训内容涵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相关规定[4] - 培训有助于提高弘业期货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4]
弘业期货(00123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1-13 16:00
业绩数据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1922.14万元,同比增加1342.03%[6] - 2024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642.00万元,同比增加1702.66%[6] 股权变动 -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19日,弘苏实业被动减少公司股票60466664股,占总股本6.00%[7] - 权益变动前弘苏实业持股143548000股,比例14.24%[7] - 权益变动后弘苏实业持股83081336股,比例降至8.24%[7] 合规情况 - 2024年12月30 - 31日进行现场检查[2]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公司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部门[3] - 审计委员会至少季度开会并报告内审工作[3] - 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报告内审工作情况[3] - 公司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且内容完整[3][4] - 公司建立防占用资金制度且无占用情形[4]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6] 其他事项 - 2022年10月26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7] - 2024年11月19日,深交所对弘苏实业出具监管函[8]
弘业期货(001236) -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5-01-03 16:00
股份变动 - 权益变动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月2日[1] - 减持股数10,587,837股,减持比例1.0506%[2] - 变动前持股74,741,236股,占比7.4164%;变动后持股64,153,399股,占比6.3658%[2] 减持情况 - 减持计划已披露,未实施完毕[2] - 变动因司法强制执行,时间及价格不确定[5] 影响说明 - 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及经营[5] - 减持无违规情况[4][5]
弘业期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黄德春)
2024-12-30 13:21
董事会提名 - 弘业期货董事会提名黄德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7]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公司数不超5家[9]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未超6年[9]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4]
弘业期货: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2-30 13:21
审核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5] 人员任职限制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2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年与公司审计师开会2次[10] - 主席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7日内签发召开会议通知[16] - 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会议通知[1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对特定事项作决议前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履职要求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总数3/4,视为不能履职[20] - 委员一年内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不足总数3/4,董事会可调整成员[20] 回避与保密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21] - 出席会议人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1] 工作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工作并列席会议[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发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24] - 公司财务、法律部门负责准备资料和联络工作并制定服务制度[24] 会议记录与纪要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并需委员等签字[2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作会议纪要并发送相关方[27] 材料保存 - 会议相关材料由公司秘书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27]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29] - 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董事会[30]
弘业期货: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12-30 13:21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黄德春先生、卢华威先 生、张洪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春先生、卢华威先生、张洪发先生 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 ...
弘业期货: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30 13:2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行使监督权,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按照规定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 资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评价。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档、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苏 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应同时符合不时修改的公司股票上市地 ...
弘业期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30 13:21
规则审议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提案相关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提案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通知与公告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不少于20个工作日发书面通知,临时股东大会不少于15日公告通知[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19] 表决相关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