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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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四版)》
2025-08-22 10:05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强公司的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切 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 增强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 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 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长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 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 1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 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 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 1 —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临时会议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 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 业偿债能力或者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 — 1 — 本制度所称"信息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四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更好地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 1 —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 1 — 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 ...
长源电力(000966)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2 10:0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274,857,212.37 | 230,454,402.74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18,245,322.61 | 24,609,859.88 | | 应收账款 | 1,470,393,023.77 | 2,296,333,914.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614,572,853.47 | 465,169,850.02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
长源电力(000966) - 半年报财务报表
2025-08-22 10:02
合并资产负债表 | 编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6月30日 | 单位:元 | |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104100588 货币资金 | 274,857,212.37 | 230,454,402.74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18,245,322.61 | 24,609,859.88 | | 应收账款 | 1,470,393,023.77 | 2,296,333,914.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614,572,853.47 | 465,169,850.02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15,427,538.29 | 16,674,148.8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1,149,035.10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长源电力(000966) - 关于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8-22 10:02
为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 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 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新能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谷 城县冷集镇 2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冷集光伏项目)。冷集光 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23 万千瓦,静态总投资 108,489 万元,动态总投资 110,243 万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谷城县冷 集镇 2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二、投资标的进展情况 冷集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23 万千瓦,设计布置 78 个发电单元,光伏场规 划用地面积约 5200 亩。截至目前,冷集光伏项目光伏场实际有效可用地面积 4580 亩,共布置 72 个发电单元。由于光伏用地政策收紧,项目所需建设用地难以落 实,导致剩余工程无法推进。同时,综合考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