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000779)

搜索文档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5 12:02
财务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达5%以上[4] - 业绩预告、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7] 信息披露规定 - 会计报表附注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7] - 年报信息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更正[8] 责任追究细则 - 违规导致年报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9][10]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2] 制度生效情况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4][15]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5 12:02
董事任职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建议撤换[9] - 董事辞职需书面报告,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10] - 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董事会权限 - 审议资产总额占比不足30%等重大交易事项[13] - 重大交易达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超5%提交股东会[15]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14] - 风险投资超权限报股东大会批准[14] 会议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股东或董事提议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23] - 紧急时可口头通知临时会议[23] - 董事联名可缓开或缓议,董事会采纳[24]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可召开[2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案,需董事长同意[25] - 重大决策不通讯表决[26]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26]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8]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28]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28] 委员会设置 - 战略投资委员会五名成员,特定提名[32] - 审计委员会五名成员,三名独立董事[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五名成员,独立董事召集[33] - 提名委员会五名成员,外部董事多数,独立董事召集[33] 其他 - 董事会设办公室负责治理事务[37] - 设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37] - 股东会事项经审议提交后实施[40] - 董事会决议属总经理职责由其实施报告[40] - 董事长检查决议执行,出席总经理办公会[41] - 会议报告前次决议实施情况[42]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依规定[42] - “以上”含本数,“不足”不含[42]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9-25 12:0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应按招股书等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非经股东会决议,无权改变用途[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需按章程和办法履行审批手续[10]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事项时,需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等发表同意意见并披露信息[12] 专户管理 - 公司审慎选择银行设专户存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 若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于专户管理[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0]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时,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净额1%或500万可豁免审议[16] - 节余资金达项目募集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6] 检查监督 - 审计法务风控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23] - 保荐人或独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3] 鉴证聘请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鉴证[24] 办法生效与废止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废止2022年旧办法[27] 募投项目地点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1]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09-25 12:02
董事会授权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科学、兼顾效率、授权不负责”原则[2] - 授权事项为非重大、决策时限和频率高且经理层有决策实施能力[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不足30%由董事会审批[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不足50%由董事会审批[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不足50%由董事会审批[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足15%由董事会审批[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不足50%由董事会审批[8] - 重大交易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5%以上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其他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且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9]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审议确定额度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下(含1%)的交易事项[15] 各层级职权 - 董事会重点落实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等职权[11] - 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6]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2] -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12] - 总经理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2] -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权[1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任务是研究贯彻党委和董事会决议,部署生产经营工作[15]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15] 其他规定 - 工作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应听取职代会或工会意见建议[17] - 总经理向经理层成员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授权应在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范围内[17] - 总经理无权转授董事会对其授权给经理层成员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17]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2025-09-25 12:02
议案提议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董事会议案[4] 议案审核 - 董事长、总经理全面审核议案[4] - 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域议案[4] - 董事会秘书审核议案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性[4] - 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议案合规性和完整性[8] 议案提交与确定 - 提议人应提前提交会议资料[8] - 议案经审核签字确认形成正式议案[8] 会议通知与程序 - 正式议案确定后经董事长同意发通知[8] -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履行相应程序[9] 会后工作 - 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3]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5 12: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9] - 重大事项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人员管理与追责 - 董事违规视情节给予批评、撤换等处分[21] - 内部知情人违规视影响给予批评、降职等处分[21] - 外部知情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信息处理流程 - 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核实后向深交所、甘肃证监局报备[15]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5 1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外部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6] 决策事项与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11] - 所作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职责与报告 - 负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等工作[8] - 应出具内控有效性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4] 会议相关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19]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1]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21]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9]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其职务[19]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及章程执行[24]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25 12: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原则要求 - 信息发布及回复应坚守诚信、谨慎理性客观原则[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6][7] - 应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6] - 涉及不确定性事项应充分提示风险,不得迎合热点[7] -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及时回应市场质疑[8] 职责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问题[10] - 董事会秘书安排组织问答回复及审核工作[10][11] - 各子公司、职能部门配合起草回复内容[11] 制度生效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13]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5 12: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人选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可豁免[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每人一票[16]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其他 - 日常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承担[5] - 可聘请专家列席,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8] - 利害关系议案成员应回避表决[18] - 出席成员有保密义务[19] - 规则相关规定及解释权等说明[21][22]
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5 12: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反馈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股东会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董事选举通知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2] 股东会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提案权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参加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参加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6] 决议公告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6] 规则适用与效力 - 规则未规定时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具同等法律效力[2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