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0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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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房产周报:杭州、厦门、南京土拍战报,中交地产拟出售房开业务......
环球网· 2025-04-28 04:03
政策要闻 - 四川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区分标准 符合容积率1 0以上 单套面积140平方米以下 成交价低于同级别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 2倍的住宅仍可享受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 [1] - 杭州允许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2] -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 男性可延长到68岁 女性可延长到63岁 或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 - 厦门优化房票安置政策 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 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新房 竞配建房 安置房 安商房或二手房 在满足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 房票可转让 [4] 市场要闻 - 5年期以上LPR为3 6% 1年期LPR为3 1% 连续五个月保持不变 [5] - 杭州萧山市北地块由绿城以31 13亿元摘得 溢价率59 39% 楼面价35066元/平方米 湘湖闻堰地块由滨江集团以13 6亿元竞得 溢价率74 4% 楼面价19306元/平方米 两宗地总成交额44 7亿元 平均溢价率63 7% [6] - 厦门出让四幅地块总成交金额88 29亿元 湖里区五缘湾地块由保利发展以34 14亿元竞得 楼面价50645元/平方米 溢价率12 34% 其余三幅以底价成交 [6] - 南京出让9宗涉宅用地总成交价84 63亿元 秦淮南部新城G07地块经38轮竞拍以11 14亿元成交 楼面价32309元/平方米 溢价率7 1% 其余8宗以底价出让 [7] 房企要闻 - 滨江集团2024年营业收入691 52亿元 净利润37 91亿元 同比增长32 94% 归母净利润25 46亿元 同比增长0 66% 全年获取土地23宗 新增计容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 权益土地款224 4亿元 [7] - 首开股份2024年营收242 13亿元 同比下降49 31% 归母净亏损81 41亿元 去年同期净亏损63 39亿元 房产销售结算收入231 87亿元 同比下降50 34% 酒店物业经营收入8 54亿元 同比增长6 56% [7] - 中交地产拟将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 交易形式为现金收购 具体价格待评估 公司表示房开业务持续亏损 拟向轻资产运营模式转型 [8]
*ST中地(000736)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04-25 09:09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 中交 0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 中交 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 中交 02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拟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房地产集团")。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的变更。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1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 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于 2025 年 2 月 ...
退市边缘的中交地产,仍在为“千亿”目标买单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23 11:57
重大资产重组 - 中交地产拟将旗下51家房地产业务公司转让给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资产规模预计达百亿量级[1] - 公司2024年出现资不抵债,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 中地"[1][2] - 重组后公司将聚焦物业服务、资产管理与运营等轻资产业务[1] 发展历程与战略调整 - 2019年提出冲击千亿规模目标,2018年销售仅149亿元[3][4] - 2020年权益销售额371亿元,权益拿地支出252.54亿元,拿地销售比0.68[4] - 2021年权益销售398亿元,全口径560亿元,但未进入行业前50[4] - 2022-2023年销售持续下滑,2023年全口径销售仅373.61亿元[4] 财务与经营困境 - 归母净利润连续六年下滑,2023年亏损16.73亿元,2024年亏损扩大至51.79亿元[2][7]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96亿元,多个项目出现价值折损[7] - 郑州两个项目可售面积12万平方米,单方成本1.82-1.96万元/平方米,但周边二手房仅1.5万元/平方米[7] 管理变革 - 2024年9月董事长李永前提前卸任,由郭主龙接任[8][9] - 11月进行大规模管理层调整,涉及总裁、执行总裁等多职位变动[9] - 总部职能部门调整为18个部门,2018年以来最大规模调整[10][11] 行业背景 - 多家上市房企近期退出房地产业务并转让给母公司[12] - 房地产行业供求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公司加快新发展模式建立[8] - 监管层推出促进楼市止跌回稳政策,公司试图把握政策窗口期[9]
*ST中地(000736) -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5-04-23 09:52
债券代码:148551.SZ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一)发行人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 (二)债券代码:148551.SZ (三)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3 亿元,期限为 2 年期,票面利率为 3.56%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
*ST中地(000736) -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5-04-23 09:52
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 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做出的有效决议,对于全 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 效力和约束力。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 债券代码:149610.SZ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 至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债务清偿义务 ...
*ST中地(000736)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22 14: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 交地产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中交地产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 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4-22 13:34
特此说明。 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 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情形的说明 2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5-04-22 13:34
证券代码:000736.SZ 证券简称:*ST 中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中交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交地产 董事会,由中交地产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如本人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中交地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中交地产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5-04-22 13:3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 交易对方 |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5 号 2 号楼八-九层 |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证券代码:000736.SZ 证券简称: *ST 中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22 13:3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 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 审慎分析,认为: 3、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本次交易是在房地产行业步 入存量时代的整体环境下,实现上市公司向轻资产运营模式战略转型 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改善资本结构、 1 1、本次交易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 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 情形,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