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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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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2
ESG制度 - 公司ESG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ESG工作领导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是研究指导机构[8] - 设ESG工作组提供支持,各部门和子公司是执行单位[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批准ESG战略、审定报告,战略委员会制定战略、识别风险[8] - ESG工作组贯彻战略、组织工作、编制报告等[9][10] - 执行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子公司建立机制、制定指标[10] 决策整合 - 公司将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投资考虑社会效益[11] 沟通机制 - 公司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11] 评价整改 - 董事会评价内控有效性纳入ESG职责,部门子公司落实整改[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制定长期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13][14] 权益保护 - 公司保护职工、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合法权益[16][18] 环保措施 - 公司遵守环保法规,治理污染、节约资源,推进绿色发展[20] - 超标子公司缴费治理,公司检查监督环保政策实施[20] - 子公司重大污染事件启动应急并上报[21] 社会责任 - 公司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履行ESG职责,披露报告[23][25] 报告管理 - ESG报告编制发布遵守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5] - 公司多渠道宣传报告,重大ESG事项及时披露[25]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52
提名委员会细则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3]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1:52
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通过等情况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买卖规则 - 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6]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1] - 因离婚分配股份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 [12] - 离职后半年内等多种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披露与报告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5]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等内容[16]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6] - 披露增持计划应包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6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毕,应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9]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20][2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公司应视情节处罚并配合监管处理[22] 办法施行 -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5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工作组 - 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合规、财务等部门组成[5] 审议事项 - 财务报告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会议有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9]
威孚高科(000581)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1:45
会议信息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11位董事全部参加[2] 业绩与分配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以966,785,6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5] 人事与机构 -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3] -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拟聘任刘进军、陈晓琳为联席公司秘书,荣斌、陈晓琳为授权代表[7] - 确认H股发行上市后董事角色[9] 公司治理 - 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多项议案表决多为全票通过[11][12][13][14] - 部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上市日生效[13][14] 后续安排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将于9月15日召开[15] - 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授权刘进军、陈晓琳处理[10]
威孚高科(000581) -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5 11:45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2亿元[3] - 2025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9.87亿元[3] 利润分配 - 2025年中期以9.6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5] - 拟派发现金红利9667.86万元[5] 股份回购 - 2025年累计回购520.06万股A股,成交1.00亿元[4] 未分配利润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53.53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6.87亿元[3]
威孚高科(000581)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 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 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 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向特定对象披露、透 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 ...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战略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 -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三名以上成员提议等可召开[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0] 施行与解释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威孚高科(0005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经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3] - 未达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议批准[14] 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审议程序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协议期限与额度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19] 大股东规定 - 公司大股东指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时公司有权冻结其股份[22]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委托理财等,可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以额度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但《深圳上市规则》规定情形仍需履行[2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威孚高科(00058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 - 公司投票代码为"360581",投票简称为"威孚投票"[8]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规则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1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4] - 累积投票提案中,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5] - 公司设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5]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 投票数据及结果 -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18]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文档时间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