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电力(0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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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ESG工作管理办法
2025-10-26 07:47
ESG 管理办法 - 公司 ESG 工作管理办法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ESG 组织架构 - 公司 ESG 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分决策、组织和执行三层级[6]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负责相关事项研究、决策与监督[6] 部门职责 - 党群工作部牵头 ESG 工作统筹推进等多项工作[6][15][20][24] - 综合管理部负责 ESG 治理及绿色办公运营[7] - 党委组织部负责员工权益综合管理[7] 工作机制 - 按“指标制定—分解—收集—评估—改进”流程开展 ESG 指标管理[18] - 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告编制发布及评估改进机制[20][21][24] 其他 - 对 ESG 工作突出者表彰奖励,不力者追究责任[25] - 公司 ESG 工作经费纳入全面预算管理[27]
中绿电(000537)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6 07:47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股份等情况的子公司[2]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无控制性影响的公司[4] 公司管控 - 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数[6] - 子公司重大会议议题应在会议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之前报送公司[7]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0] 投资与担保 - 子公司对外投资和内部投资应按公司内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0] - 子公司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21]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及时向公司报送信息[14] - 子公司应按《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重大事项[26]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需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增值[17] - 子公司应接受公司对财务管理体系、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18]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子公司应严格按资金业务收支流程办理结算业务,防范资金结算业务风险[18] - 子公司应将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不得向无产权纽带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担保[18] 行政与人力 - 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具体事宜由子公司管理,接受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21] - 子公司应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妥善保管重要文本[21] - 子公司应保证与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的一致性,自行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事宜[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包括多方面[24]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做好准备,配合审计工作,执行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24]
中绿电(0005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6 07: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1] 改聘解聘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并履行聘任流程[1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业务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4] 质量评估 - 公司每年初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审计工作质量[16] 续聘流程 - 拟续聘时审计部需调查其公司外执业质量等并初步洽谈[16] - 审计委员会拟定续聘议案,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17] 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17] - 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9]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0] - 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适时修订[22]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中绿电(000537)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2025-10-26 07:46
组织机构调整 - 2025年10月23日会议9票赞成通过调整议案[3] - 调整前组织机构14个,调整后15个[3][4] - 增设成本管理部、科技创新部[4] - 党委党建部更名,党委巡察办撤销并调职能[4]
中绿电(00053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6 07: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9名董事全到[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4] - 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议案[6] - 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7] - 审议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议案[8] - 审议通过制定《ESG工作管理办法》议案[9]
中绿电(00053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6 07: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74亿元,同比增长22.72%[5]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37.07亿元,同比增长26.78%[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亿元,同比下降58.50%[5]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亿元,同比下降12.02%[5]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5亿元,同比下降3.06%[5]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股,同比下降59.09%[5] - 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股,同比下降15.22%[5] - 公司营业总收入从29.24亿元增至37.07亿元,增长约26.8%[44] - 公司净利润从10.76亿元增至12.02亿元,增长约11.7%[45]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亿元,少数股东损益为3.97亿元[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9元[46] - 综合收益总额为12.0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8.05亿元人民币[4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97亿元人民币[4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总成本从17.33亿元增至24.26亿元,增长约40.0%[45] - 公司财务费用从3.52亿元增至4.82亿元,其中利息费用从4.16亿元增至5.23亿元[45] 发电业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58.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46%[1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51.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41%[11] - 2025年前三季度风电发电量60.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1%;光伏发电量89.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9.30%[1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上网电量14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82%[11] 新能源建设与投资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计取得新能源建设指标377万千瓦,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储能97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12] - 公司设立多家新能源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为:榆林公司5000万元、灵武公司2000万元、乌海公司2000万元、漳州公司2000万元、祁门公司2000万元、盂县公司5000万元、若羌公司2000万元[27][28][29][30][31][32][33][34] - 公司拟对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合计16.42亿元[35] -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鲁能新能源增资7.35亿元,后者再对其五家全资子公司合计增资7.35亿元[37] -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及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拟向六家控股子公司合计增资16.92亿元,其中新疆中绿电增资8.63亿元[38] 现金流状况 -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58亿元,同比增长221.7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8%[4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8.22亿元人民币[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5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2亿元人民币[4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9.35亿元人民币[4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0.50亿元人民币[4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3.24亿元人民币[48] 资产与负债变化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942.6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48%[5] - 公司总资产从893.67亿元增至942.61亿元,增长约5.5%[41][42] - 公司长期借款从506.17亿元增至525.83亿元,增长约3.9%[42] - 公司固定资产从241.50亿元大幅增至415.50亿元,增长约72.0%[41] - 公司在建工程从409.23亿元减少至272.95亿元,下降约33.3%[41] - 公司未分配利润从105.19亿元增至109.11亿元[4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0.61亿元,期初余额为66.11亿元[39][40] 股东回报与资本运作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3,320,470.40元[2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2,997,105.84元[23]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6,184.28万元至9,276.42万元回购A股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24] 公司治理与股权变动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股权结构调整,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28.80%股权,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降至26.71%,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降至13.38%[25] - 公司通过压减产权层级,将多家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母公司并注销部分子公司[36]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被联合资信上调至AAA,评级展望稳定[2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19:39
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 - 以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2,997,105.84元 [2]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分红派息实施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 [5] -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8日 [6]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9] 股份回购方案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4]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 [11] -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3.27元/股,自2025年10月28日起生效 [11][15] - 价格调整计算方式为:调整后价格上限 = 调整前价格上限 - 每股现金红利(13.31元/股 - 0.045元/股) [15] 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回购方案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84.28万元至9,276.42万元,回购价格调整后不超过13.27元/股 [13][15] - 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9月16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3] - 截至公告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13]
中绿电: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21 14:12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1日晚间,中绿电发布公告称,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中绿电: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1 13:38
(编辑 楚丽君)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1日晚间,中绿电发布公告称,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 股,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13.27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8日(权益分派除 息除权日)。 ...
中绿电:产业协同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中期分红彰显央企担当
全景网· 2025-10-21 13:34
公司发展里程碑 - 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发展目标,如期兑现重组三年盈利承诺 [1] - 自2021年底上市以来呈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从百万千瓦级跃升至千万千瓦级 [2]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建设运营装机规模超3200万千瓦 [2] 资源获取与资本运作 - 依托大股东产业协同优势,积极获取新疆大基地项目 [2] - 2024年完成非公开发行募资,精准投入青海光伏与风电项目建设 [2] - 成功发行绿色债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 公司治理与股东回报 - 通过中期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积极回馈股东,响应监管号召,践行市值管理要求 [1][2] -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市值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市场认可度 [2] 产业协同与商业模式创新 - 依托控股股东多元化产业布局,创新探索“新能源+文旅”、“新能源+酒店”协同模式 [3] - 与地方政府建立深度合作,显著提升区域化布局与规模化资源获取能力 [3] 技术创新与数字化 - 控股股东研发的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入选国家能源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并在甘肃干河口南北风电场成功示范应用 [3] - 青海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填补国内技术空白 [3] - 锂离子电容器储能项目入选“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3] - 推进“AI+电力营销”、“AI+投资决策”等管理提升工程,加速公司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3] 行业应对与成本控制 - 针对“136号文”要求,对在建项目重新评估投资收益,优化建设时序以严控风险 [3] - 对拟建项目加大可研论证力度,审慎研判送出消纳、上网电价等核心要素 [3] - 从规模化集采、新技术产业化与运营优化等多个维度推动成本压降,改善经营效益 [3] 未来战略规划 - 以“提质增效”与“新质生产力”为核心主线,持续深耕新能源发电主业 [4] - 结合资本市场环境与自身战略,择机开展股权再融资,引入优质资源与资金支持 [4] - 在产业协同与技术创新的双轮驱动下,进一步提升市值管理效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