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000537) - 子公司管理办法
绿发电力绿发电力(SZ:000537)2025-10-26 07:47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股份等情况的子公司[2]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无控制性影响的公司[4] 公司管控 - 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数[6] - 子公司重大会议议题应在会议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之前报送公司[7]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0] 投资与担保 - 子公司对外投资和内部投资应按公司内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0] - 子公司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21]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及时向公司报送信息[14] - 子公司应按《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重大事项[26]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需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增值[17] - 子公司应接受公司对财务管理体系、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18]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子公司应严格按资金业务收支流程办理结算业务,防范资金结算业务风险[18] - 子公司应将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不得向无产权纽带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担保[18] 行政与人力 - 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具体事宜由子公司管理,接受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21] - 子公司应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妥善保管重要文本[21] - 子公司应保证与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的一致性,自行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事宜[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包括多方面[24]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做好准备,配合审计工作,执行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