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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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000096)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02
规则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生效废止 - 规则自批准日生效,原规则废止[13]
广聚能源(00009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2-02 13:02
规则修订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统一表述[2] - 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3] - 董事会设秘书及常设办事机构[4] - 修订董事会可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等[4] - 修订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权限[4] - 明确六种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十日通知[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决议通过条件及特殊情况处理[8] - 会议记录保管十年[8] - 决议表决方式多样[9] 决议相关 - 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9] 津贴设置 - 经股东会同意设“董事津贴”[10] - 相关费用列支公司管理费用[10] 后续安排 - 修订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10] - 修订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
广聚能源(0000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2-02 13: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满足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按交易事项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股东权利及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18] 其他反馈及通知时间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股权登记及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24]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重大资产重组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部分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定事项时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1]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7]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0] 会议记录及决议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4]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4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6] 规则生效及其他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49]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49]
广聚能源(000096)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12-02 13: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7月3日获批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0日在深交所上网发行[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800万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28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7]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认购245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24%[24] - 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分别认购不同比例股份[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股东会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等重大事项[52][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为3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13]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68]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7] - 公司调整分红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0] 其他 - 半年度财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7] - 年度财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89]
广聚能源(000096)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2-02 13:02
规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2] -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事项由股东会决定[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事项由股东会决定[4]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按交易事项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由股东会决定[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反馈与通知时间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提案后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7]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7]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需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8]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8] - 董事会应按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并充分披露内容[9]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说明详情,按规定需提前公布评估等报告[10]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需说明原因等情况[10] 公告披露 - 董事会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需披露送转前后每股收益等及对公司发展影响[11] - 股东大会通知应充分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等[11]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1] 会议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大会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3][14] 主持与出席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不同召集主体有不同主持规则[15][16] - 股东大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等应出席或列席[15] 表决相关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17] - 公司一年内特定重大事项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8] - 重大事项特别决议等有表决比例要求[19] 选举相关 - 公司发起人等可书面提董事或监事候选人[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等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进行,投票有规则[21] 其他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广聚能源(0000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2-02 13: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4]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0]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会秘书处需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深交所备案[23]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费用与奖励 - 公司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27] - 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设立“董事津贴”[27] - 各项费用支出需董事长审批[27] - 董事有突出贡献经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决议给予奖励[27]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广聚能源(000096) -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2-02 13:02
公司治理 - 公司2025年12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1] - 修订后的规则自批准日生效,原规则废止[2] - 修订后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同名公告[2]
广聚能源(00009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符合规定的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工作流程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0] - 行使审核财务信息等职权[8]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意见并提建议[11] 年报审计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时间安排[18] - 进场前沟通审计事项[18] - 督促按时提交报告[18] - 出具初步意见前审阅报表[19] - 进场后加强沟通并再次审阅[19] - 完成后提交审核,表决后交董事会[19] 其他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6] - 议事规则自批准生效,原规则废止[2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广聚能源(000096)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草案)
2025-12-02 13: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有相关违法违规处罚[5]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9] 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全体同意不受限[20]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0] 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0]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11] - 不适宜履职应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60日内补选[11] 其他规定 - 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2名以上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7] - 保存工作记录及资料10年[29]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应披露信息及时公告[29]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9] - 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1]
广聚能源(000096) - 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02
战略决策委员会 - 2025年12月1日通过议事规则[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董事长[4] - 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7] 项目立项 - 项目建议人上报资料,经初审决定是否立项[9] 会议规则 - 按需开会,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书面或举手,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3]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废止2024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