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广聚能源广聚能源(SZ:000096)2025-12-02 13: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符合规定的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工作流程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0] - 行使审核财务信息等职权[8]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意见并提建议[11] 年报审计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时间安排[18] - 进场前沟通审计事项[18] - 督促按时提交报告[18] - 出具初步意见前审阅报表[19] - 进场后加强沟通并再次审阅[19] - 完成后提交审核,表决后交董事会[19] 其他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6] - 议事规则自批准生效,原规则废止[2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