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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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赖黎)
2024-05-14 11:22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赖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等情形不具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3] 个人资质 - 被提名人有会计专业副教授职称和财务管理博士学位[4]
华丰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2024-05-14 11:22
人员调整 - 2024年5月13日公司调整核心技术人员,刘明不再认定,高飞新增[1][5] - 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均为6人[7] 研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420人,占比18.90%[7] - 公司已建立技术管理体制和制度,形成多项核心技术[6] 未来展望 - 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团队建设[8]
华丰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锦武)
2024-05-14 11: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最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性要求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华丰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4 11:2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通知于5月10日送达[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3] - 提名王道光、罗来所先生为候选人[3] - 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3] - 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 - 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3] 表决情况 -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 后续安排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华丰科技: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5-14 11:20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向锦武先生、赖黎先生、李锋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
华丰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锋)
2024-05-14 11:2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锋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2] - 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3]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4]
华丰科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5-14 11:20
董事会调整 - 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到7名[2] - 调整后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2] 规则修订 -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步修订,成员人数调为7名[2][4] - 修订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4] 信息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于5月13日在网站披露[2][4]
华丰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4 11:2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一人不超两名[1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可通讯召开[14]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18]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1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不足3人交股东大会[18]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0]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4]
华丰科技:公司章程
2024-05-14 11: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99.2831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6,099.2831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权结构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45,710,720股,持股比例40.4752%[22] - 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4,068,160股,持股比例6.6856%[22] - 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2,274,640股,持股比例6.1874%[22] 公司治理 - 公司党委由7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委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党委、纪委每届任期5年[1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限制[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3][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103]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9] 其他 - 党建工作经费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安排,年初编制计划纳入年度管理费用预算[2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1]
华丰科技: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5-14 11:20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拟换届选举[1] - 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1]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年12月26日邓亮当选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截至公告披露日,邓亮未直接持股,无相关关联关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