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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68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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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6886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1 10: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选聘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披露信息[11] 聘期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2]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4]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选聘方式及文件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保障公平公正[6] - 选聘文件应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等,发布后确定响应时间[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细化评价标准,对评价意见记录保存[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通知,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1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情况[1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变更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19][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适用公司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23]
华丰科技(6886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1 10:32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4][5]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间交易,含购买出售资产等[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回避申请 - 关联董事需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13] - 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可向股东会提出[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9] - 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限的关联交易,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价格[9] 报告义务 - 关联人发生或知悉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以书面形式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报告[9]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交易计算方式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1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8] 独立董事审议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免审议披露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一方现金认购等[19][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解释[22]
华丰科技(6886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1 10:32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5]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5]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需重新论证[8]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按计划进行,出现异常及时公告[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9] -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违规行为[9]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1] 闲置资金补流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1] 超募资金 - 公司应至迟于同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应投主营业务,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相关信息[13] 节余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5]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1]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0]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1]
华丰科技(68862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11 10:32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 - 公司成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工作汇报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1] -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审阅相关计划和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评估公司多方面内部控制制度[11]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11] - 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11]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2] 评价与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评价公司内控,形成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0]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评价意见[20]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包括内控有效性结论[21]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查处违规责任人[21] - 内部审计部门可提奖励和处分建议[22] - 公司奖励优秀内审人员,追究违规内审人员责任[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25]
华丰科技(688629) - 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5-12-11 10:3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及化解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贷款金 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 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1 第二章 风险信息报告 第四条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每 半年由财务部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资料起草风险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 董事会汇报。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充分了解财务公 ...
华丰科技(688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10:3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非 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 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 ...
华丰科技(6886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1 10:3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五 ...
华丰科技(688629) -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11 10:31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杨艳辉、谭丽清、许健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回避表决了该项议 案。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允合理,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 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 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华丰科技(688629)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11 10:31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 董事许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许健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许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和 1 名非 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9 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佳丽女士、 顾尚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 | | 许健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
华丰科技(688629) - 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11 10:31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 进行充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