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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原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信用代码 91610131628053714D。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5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n Manareco New Material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 71 号 邮政编码:710077 第六条 ...
瑞联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 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
瑞联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担保、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及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 公司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
瑞联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 1 第一条 为促进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 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等 ...
瑞联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瑞联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由 9,839.8696 万股变更为 13,751.0945 万股,注册资本由 9,839.8696 万元变更为 13,751.0945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
瑞联新材: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 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 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 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 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 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 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 (六) 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 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 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 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 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 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 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六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合 法运作和科学决策,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 ...
瑞联新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4 11:4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说明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5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72元。截至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99,578.60 ...
瑞联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8-24 11:42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1、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
瑞联新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充分 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在股东大会 上拟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