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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瑞联新材瑞联新材(SH:688550)2023-08-24 11: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 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