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68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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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06-21 12:17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一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 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72.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科创50指数(000688.SH) 及半导体行业指数(886063.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4 年 6 月 21 日 | 项目 | 公告前 | 21 | 个交易日 | | 公告前 | 1 | 个交易日 |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年 5 | 月 23 | 日) | (2024 | 年 6 | 月 21 | 日) | | | 芯联集成(688469.SH)股票 | | | 3.84 | | | | 3.96 | | 3.13% | | 收盘价 ...
芯联集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等法律规定的说明
2024-06-21 12:17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 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远致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2.33%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 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标的资产 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 ...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6-04 10:12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9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 39 | | 第二节 | ...
芯联集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法律意见书
2024-06-04 10:1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 言 2.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相关的文件资料,听取相关方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公司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信息和文 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和口头信息等)均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本所律师是以某项事项发生之时所适用的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6-04 10:12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芯 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 ...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6-04 10:12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0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6 月 4 日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7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66.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 ...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4-06-04 10:12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芯联集成电路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
芯联集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04 10:1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G20231137 致: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杨继伟律师和徐启 捷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 ...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6-04 10:10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芯联集成申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作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 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该授予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6-04 10:10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1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关于核 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