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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68840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9 10:19
报告与说明会安排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3] -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11月7日14:00 - 15:00举行[3] 说明会相关信息 - 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5] - 董事长等人员参加业绩说明会[6] - 投资者可提前提问及在线参与说明会[3][6] - 业绩说明会联系人及方式公布[7]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凌云光(688400)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09:3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59亿元,同比增长53.12%[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21.27亿元,同比增长34.30%[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8.5万元,同比增长47.97%[4]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09.4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77.03%[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4.3%,从15.84亿元增至21.27亿元[21] - 净利润同比增长18.8%,从1.09亿元增至1.29亿元[22]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9.0%,从8284.69万元增至1.15亿元[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18.4%,从1.12亿元增至1.33亿元[2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24元增至0.29元[23] - 营业收入为7.02亿元,同比下降4.5%[32] - 净利润为584万元,同比下降84.0%[32] - 投资收益为435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580.4%[32] - 综合收益总额为744万元,同比下降79.5%[33]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增长60.00%[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为3.3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5.91%[5] - 研发费用增长9.2%,从2.92亿元增至3.19亿元[21] - 研发费用为1.65亿元,同比增长1.0%[32] - 财务费用为负1.23亿元,主要因利息收入2557.94万元高于利息费用1863.80万元[21] - 利息收入为1230万元,同比下降52.4%[32] 现金流量 - 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为-4409.44万元[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为负,2025年前三季度为-1.65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21亿元恶化36.4%[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1亿元,主要因投资支付现金8.21亿元及收购子公司支付7.54亿元,流出同比大幅增加[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99亿元,主要来自取得借款6.12亿元,但净额同比减少72.2%[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32亿元,较期初8.14亿元下降46.9%[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亿元,同比恶化79.7%[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亿元,同比增长77.1%[3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56亿元,同比下降7.4%[3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9亿元[3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7.71亿元,较2024年末的20.66亿元减少约62.7%[15] - 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29亿元,较2024年末的0.4亿元增长972.5%[15]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4.32亿元,较2024年末的9.84亿元增长45.6%[15]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60.05亿元,较2024年末的54.59亿元增长10.0%[15][16] - 202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2.73亿元,较2024年末的5.60亿元减少51.3%[16] - 2025年9月30日商誉为6.35亿元,较2024年末的0.01亿元大幅增长[16] - 长期借款大幅增加825.2%,从5460.87万元增至5.05亿元[17] - 总负债增长26.9%,从15.61亿元增至19.80亿元[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38.98亿元增至40.24亿元[17] - 货币资金从期初8.04亿元降至2.87亿元,减少64.3%[28] - 应收账款为9.62亿元,较2024年末10.36亿元下降7.1%[29] - 存货为1.15亿元,较2024年末0.76亿元增长51.4%[29] - 其他应收款大幅增至7.25亿元,较2024年末3.87亿元增长87.2%[29] - 短期借款为1.11亿元,与2024年末水平基本持平[29] - 资产总计为43.91亿元,较2024年末44.16亿元略有下降0.6%[29]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60.0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01%[5] 股东信息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008人[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毅持股200,237,818股,占总股本43.44%[12][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艺持股23,539,767股,占总股本5.11%[12][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061,847股,占总股本1.32%[13] 业绩驱动因素 -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源于聚焦“AI+视觉”赋能智能制造及具身智能应用场景[10]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084.09万元[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1] - 上交所出具了受理通知,文件编号为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41号 [1] - 上交所认为公司报送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1] 后续审批流程 -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1] - 发行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1]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批复,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1]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凌云光跌2.13%,成交额9935.8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1030.4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28 02:10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10月28日公司股价盘中下跌2.13%,报收41.32元/股,成交金额为9935.86万元,换手率0.52%,总市值190.48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30.46万元,其中特大单买入786.36万元(占比7.91%),卖出699.78万元(占比7.04%);大单买入1853.57万元(占比18.66%),卖出2970.62万元(占比29.90%)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88.72%,近5个交易日上涨0.61%,近20日下跌22.94%,近60日上涨34.33% [1] - 今年以来公司1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2月20日,当日龙虎榜净买入2.33亿元,买入总计3.95亿元(占总成交额22.27%),卖出总计1.62亿元(占总成交额9.12%) [1] 公司基本情况与业务构成 - 公司全称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3日,于2022年7月6日上市,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2] - 公司主营业务以光技术创新为基础,长期从事机器视觉及光通信业务,目前战略聚焦机器视觉业务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智能视觉装备34.69%,可配置视觉系统30.97%,光通信产品27.44%,视觉器件5.31%,服务收入1.59% [2]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机械设备-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全息概念、AI训练、智谱AI概念、小米概念、人形机器人等 [2] 财务与股东数据 - 2025年1月-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8亿元,同比增长25.73%;实现归母净利润9607.55万元,同比增长10.10% [2] - A股上市后公司累计派现9228.45万元 [3]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80万户,较上期增加5.02%;人均流通股为16458股,较上期减少4.78%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已退出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凌云光(688400)披露拟募资收购JAI 100%股权事项,10月27日股价下跌0.05%
搜狐财经· 2025-10-27 14:43
股价与市值表现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42.22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5% [1] - 公司当日开盘价42.65元,最高价43.1元,最低价41.63元,成交额达6.14亿元,换手率为3.15% [1] - 公司最新总市值为194.62亿元 [1] 定向增发与资产收购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500.00万元,用于收购丹麦公司JAI 100%股权 [1] - 本次收购旨在强化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的技术、产品、市场协同,JAI主营工业相机业务,拥有棱镜分光等核心技术 [1] - 本次收购形成商誉6.34亿元,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1] 公司股权结构与财务表现 - 公司控股股东为姚毅,实际控制人为姚毅及杨艺 [1] -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有所波动,2022年净利润为18,766.79万元,2023年净利润为16,393.49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10,706.50万元,2025年1-6月净利润为9,607.55万元 [1] 相关公告文件 -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文件包括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 [4]
凌云光(688400)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10-27 10:20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度及2025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878.27万元、264,093.08万元、223,377.63万元和136,813.31万元[11] - 2022 - 2024年度及2025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766.79万元、16,393.49万元、10,706.50万元和9,607.55万元[11] - 2023 - 2024年度公司存在业绩下降情形,2025年1 - 6月营收和净利润同比上升[11] - 2024年度公司机器视觉业务营收规模为16.21亿元[101] - 2024年度公司境外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不足10%,2025年1 - 6月收购JAI后,境外收入占比提升至12.03%[1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收购JAI股权支付对价为1.024亿欧元,折合人民币7.68亿元,形成商誉6.34亿元[10] - 公司拟收购JAI 100%股权,拟投资金额78,719.5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8,500.00万元[1] - 本次交易公司收购JAI A/S的99.95%股权(含4.38%库存股)及少数股东0.05%股权[29] 未来展望 - 2025年全球机器视觉市场规模预计为158.3亿美元,2030年将增长到236.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达8.3%[58] - 中国机器视觉行业规模将从2025年的395.4亿元增长至2027年的580.8亿元,年均增长21.2%[58] - 公司计划三年内建成1亿+高质量缺陷图像数据集[124] - 公司计划三年内实现LTC线索到现金与IPD集成产品开发流程全面打通[12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将智能自动化平台升级至Automation 3.0版本[124] - 公司围绕“AI + 空间计算”构建元客视界多元化产品,包括后台、中台、前台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117] - 公司在光通信领域聚焦多领域,引进代理高端产品,与多家全球知名提供商建立合作,布局下一代光通信产品[119]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发展战略以五大战略为核心支柱,推动“健康跨越上规模”战略目标实现[120] - 机器视觉领域,公司完善产品组合,服务多行业头部企业,推进国际化战略[121] - 光通信领域,公司为客户提供光纤器件与仪器方案,重点布局AI驱动的算力与数据相关基础设施建设[121] - 公司构建五大战略目标方向,依托九大战役推动落地,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战略实施[122] - 公司通过三大战役协同推进,形成“技术领先 - 市场穿透 - 快速迭代”正向循环[128] - 公司践行“凌云服务创品牌”战略,构建覆盖核心客户深耕、内循环市场突破及全球版图拓展的服务体系[129] - 核心战役四聚焦消费电子等行业生态链,面向苹果等重要行业核心客户推动高质量经营与战略增长[129] - 核心战役五重点突破华为等3C领域战略大客户,加大锂电行业战略投入[130][131] - 核心战役六整合JAI资源深耕欧美日韩市场,建设东南亚国际化销服中心[132] - 公司以“绩效管理育英才”为目标,构建“精准评价、科学激励、持续发展”的闭环体系[133] - 核心战役七构建以客户为中心战略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评价 - 激励 - 发展”联动机制[134][135][137] - 公司以“职能支撑创效益”为目标,依托Meta.House推动职能体系智能化升级[139] - 核心战役八推进职能场景智能化与自动化,以AI赋能释放员工创造力[140][141][142] - 公司以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坚守合规与风险底线[145] - 核心战役九优化法人治理与权责规范,强化内控与风险管控[146][147][148]
凌云光(688400) -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10-27 10:20
融资进展 -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受理[1] - 上交所出具“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41号”通知[1] - 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方可实施[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3]
凌云光(6884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10-27 10:19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097.67万元人民币[6]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604,426.30万元[7] - 2025年6月30日负债总额为205,438.66万元[7]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136,813.31万元[9] - 2025年1 - 6月净利润为9,433.21万元[9]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2,118.49万元[11] - 2025年6月末流动比率为2.70倍[12] - 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为33.99%[12]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12次[12] - 2025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8.68元/股[12] - 2022 - 2024年度及2025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878.27万元、264,093.08万元、223,377.63万元和136,813.31万元[14][21] - 2022 - 2024年度及2025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766.79万元、16,393.49万元、10,706.50万元和9,607.55万元[14][21]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92%,机器视觉收入同比增长2.96%,机器视觉营收占比由66.42%提升至71.18%[14]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期增长25.73%[15] - 2024年末每股现金流量为0.64元,2025年6月末为 - 1.02元[1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2025年1 - 6月为0.21元[1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0%,2025年1 - 6月为2.43%[1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2025年1 - 6月为0.18元[1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7%,2025年1 - 6月为2.05%[1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4,442.53万元、120,337.03万元、107,056.83万元和137,157.25万元[2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022.38万元、40,348.73万元、37,209.71万元和56,409.7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9.38%、7.93%、6.82%和9.33%[3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收购JAI股权支付对价为1.024亿欧元,折合人民币7.68亿元,形成商誉6.34亿元[26] - 以2024年3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JAI 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1.04亿欧元,折合人民币7.98亿元,增值率为416%[37] 新策略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3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6,000,000股[4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40] -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现金认购[40][41]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41] 其他 - 公司面临下游行业波动、产品开发不匹配、跨国经营、业绩波动、人才流失和技术泄密等风险[17][18][20][21][22][24] - 公司2022 - 2024年均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预缴企业所得税[2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459,220股股份,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10%[4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司约40.11%的股权,其下属子公司共持有中金公司约0.06%的股权[48] - 陈益达于2021年、于海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42] - 项目协办人吴非平于2017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43] - 2024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发行相关议案[55] -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56] - 本次发行尚需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方可实施[57] - 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58]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相关文件[60]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完善防止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保障关联交易公允合规等制度[60]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60]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60] - 保荐机构有权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等会议并发表意见,定期实地专项核查[60] - 公司承诺配合保荐机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协助[6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推荐上市[63]
凌云光(688400)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0:19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5亿元[7][27]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00万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7][2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0][36]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3][36] - 发行方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6][40]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姚毅持股200,237,818股,占比43.44%;杨艺持股23,539,767股,占比5.11%;王文涛持股13,683,703股,占比2.97%等[5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姚毅为控股股东,姚毅、杨艺夫妻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48.54%股份表决权[5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56] 业务与收入 - 主营业务为机器视觉及光通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64] - 2025年1 - 6月主营业务收入136,774.86,占比99.97%;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3,308.48,占比99.97%;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4,039.54,占比99.98%;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4,829.51,占比99.98%[66] - 2025年1 - 6月其他业务收入38.45,占比0.03%;2024年度其他业务收入69.16,占比0.03%;2023年度其他业务收入53.55,占比0.02%;2022年度其他业务收入48.76,占比0.02%[66] 资产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JAI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有4处,有30项境内和7项境外主要不动产租赁[79][81][8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期末净值合计30156.56万元,其中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期末净值为25360.29万元[8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JAI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224项、境外注册商标13项、境内专利817项、境外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98项、作品著作权4项[86] 公司架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JAI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有20家,分公司有6家[89] -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一级参股子公司有19家[90]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38] - 公司本次发行需上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及上交所同意股票上市交易[29]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公允,除英才基金借款事项已事后确认外,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70][73] - 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税种、税率合规,无重大税务违法行为[99]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违法处罚情形[100][101][103] 收购情况 - 收购JAI 100%股权拟投资7.871953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85亿元[28] -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JAI 10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已通过全资孙公司持有该股权[105]
凌云光(68840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5-10-27 10:19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23,377.63万元,产品销售占比98.4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为235.81亿美元,上年同期数为275.34亿美元[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91亿美元,上年同期数为2.73亿美元[1] 财务数据 - 期末货币资金为2,065,942,144.70元,上年年末为2,083,317,848.08元[18]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83,852,104.92元,上年年末为1,121,734,054.21元[18]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为3,841,184,384.81元,上年年末为3,981,669,447.29元[18] 未来展望 无明确相关内容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无明确相关内容 市场扩张和并购 无明确相关内容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多项规定[132] - 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135] - 2024年度公司、凌云视界、光工业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