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68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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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 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1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及解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承担高级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 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6 08:43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 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08:4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 ...
泛亚微透:拟定增募资不超过6.99亿元 用于6G通讯的低介电损耗FCCL挠性覆铜板产业化项目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08:41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定增募集资金不超过6.99亿元 [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CMD产品智能制造技改扩产项目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6G通讯的低介电损耗FCCL挠性覆铜板产业化项目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业务方向 - 公司布局6G通讯材料领域 [1] - 公司推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升级 [1]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08:4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其所负 债务提供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 担责任的行为。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上市 公司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