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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公司交易方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红杉恒辰、高瓴辰钧等29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1]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 合规性说明 - 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发行情形 [2] - 具体包括:未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最近一年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带重大不利影响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2]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未涉嫌犯罪或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 -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
奥浦迈: 奥浦迈:关于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澎立生物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45,050.07万元,其中股份支付74,048.70万元,现金支付71,001.37万元 [2][4] - 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2月8日,发行价格为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80%(37.54元的80%为30.03元) [3][4] - 本次交易涉及30家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红杉恒辰、高瓴辰钧等机构投资者,将合计发行23,140,206股 [4][5][6] 交易影响分析 - 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13,548,754股增至136,688,960股,控股股东肖志华直接持股比例从24.90%稀释至20.69%,间接控制比例从7.16%降至5.94% [7][8][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投资的持股比例将从5.74%被动稀释至4.77%,退出5%以上股东行列 [8][9] - 交易不改变公司控制权,肖志华与贺芸芬夫妇仍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比例从32.06%降至26.63% [7][9][10] 交易程序与估值 - 交易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标的资产澎立生物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45,200万元,最终交易价较评估值折价0.1% [3][4] - 发行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支付对价金额/发行价格(32元/股),不足一股部分舍去取整 [4][6] - 配套融资方案尚未披露具体金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证监会注册程序 [3][10]
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等29家机构及个人[1] -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3] 交易标的属性 - 澎立生物属于生物医药相关服务行业 与公司此前投资标的(思伦生物、海星生物、太仓生物)业务范围相同或相近[5] - 公司明确本次交易需纳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累计计算范围[5] 近期资产运作 - 公司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的增资方案 从原计划增资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增至5000万元 同时划转CDMO相关业务资产(含生物反应器、制剂灌装线设备等)[4] - 以自有资金4200万元增资苏州海星生物 持股比例达30.0014%[4] - 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太仓生物 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 保持100%控股权[5] 交易合规性说明 - 公司确认除已披露的思伦生物、海星生物、太仓生物等投资外 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5] - 所有近期投资均围绕细胞培养核心进行产业链布局 符合公司生物医药发展战略[5]
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等29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1]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 评估机构资质 - 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2] - 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 [2] - 评估机构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保持独立性 [2] 评估方法 -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3] - 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 [3] - 评估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3] 评估结论 - 评估范围与委托范围一致,程序合规 [3] - 选用参照数据可靠,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3] - 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3] 董事会意见 - 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前提合理 [4] - 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结论合理 [4] - 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
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2] -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28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1][2]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3] 交易进程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17日开市起停牌 [3] - 2025年2月8日披露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交易公告 [3] - 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 [3] 保密措施 - 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3][4] - 编制《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向交易所报备 [3] - 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 [3]
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红杉恒辰、上海高瓴辰钧等28个机构及个人 [1]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3] 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 聘请考审阅机构作为第三方机构 [3] - 通过上海汇业(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聘请何氏律师事务所、Riegels & Sage PC对境外主体进行核查 [3] - 所有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均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 [3] 交易合规性 - 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规定 [3] - 除已披露的第三方机构外,公司确认不存在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3]
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澎立生物100%股权[1][2] -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等29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1][2]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3] 法定程序履行 - 已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并启动股票停牌程序[4] - 2025年1月16日首次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4] - 2025年1月24日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4] - 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4][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交易事项发表意见[4][5] 信息披露 - 2025年2月8日披露交易预案及摘要在上交所网站[5] - 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5] - 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上报上交所[3] 法律文件有效性 - 提交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6] - 董事会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 - 文件合法性及有效性获董事会确认[6] 交易条件 - 需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三项核心条件[5]
奥浦迈: 奥浦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1][2] -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红杉恒辰、高瓴辰钧等多家投资机构及个人[1][2] 财务影响 - 资产总额预计增长76.07%(从22.86亿元增至40.25亿元)[3] - 负债总额预计增长519.24%(从1.91亿元增至11.83亿元)[3] - 营业收入预计增长111.25%(从2.97亿元增至6.28亿元)[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211.02%(从2105.23万元增至6547.78万元)[3] 业务整合 - 公司主营细胞培养产品及服务,澎立生物主营生物医药研发临床前CRO服务[4] - 交易后将加大资源投入,加快业务、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整合[4] 治理与回报 - 公司将完善治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4] -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节省成本费用[5] -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5] 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6]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7]
奥浦迈: 奥浦迈: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核心框架 - 规划目标为建立科学、持续、透明的分红机制,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指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时间跨度为2025-2027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9] 规划制定考量因素 - 综合评估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及融资环境等核心要素[1] - 需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保持政策连续性[1] 利润分配原则与形式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同时允许股票或混合形式分配[2] - 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可根据业务需求实施中期分红[2] -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为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满足条件时)[3] 差异化分红比例标准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20%[4] - 重大支出定义为12个月内累计支出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4] 分配决策机制 - 董事会需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提出差异化方案[5] - 现金分红方案需经半数董事及1/2以上独董同意[6] - 股东大会通过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股票股利需2/3以上[6] 政策调整与信息披露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大会2/3表决通过[8]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分红执行情况与合规性[8] - 提供网络投票渠道保障中小股东参与权[8]
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5 16:18
交易概述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涉及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等29家交易对方 [1] - 配套融资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合规性分析 - 董事会确认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资产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准且经协商确定 [2]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过户无障碍 [2] - 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且保持独立性 [2] - 交易满足第四十三条规定: - 上市公司及现任高管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形 [2] - 交易满足第四十四条规定: - 标的资产持续经营且无重大不利变化 [2] - 交易将形成业务协同、海外布局协同及管理体系协同 [2] 交易执行安排 - 已制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 - 对股份发行失败情形设置履约保障措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