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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6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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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A股限售解禁一览|12月23日
智通财经网· 2025-12-23 01:06
限售股解禁总体情况 - 2023年12月23日,共有8家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解禁,解禁总市值约为299.36亿元 [1] 各公司解禁详情 - **海航控股 (600221)**:解禁类型为增发A股法人配售上市,解禁股数达99.73亿股 [1] - **龙建股份 (600853)**:解禁类型为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解禁股数为296.28万股 [1] - **伟星股份 (002003)**:解禁类型为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解禁股数为858万股 [1] - **中国铝业 (601600)**:解禁类型为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解禁股数为790.43万股 [1] - **诺普信 (002215)**:解禁类型为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解禁股数为137.5万股 [1] - **微导纳米 (688147)**:解禁股数为3.6亿股 [1] - **迪哲医药 (688192)**:解禁股数为297.72万股 [1] - **杰华特 (688141)**:解禁股数为1.83亿股 [1]
迪哲医药独立董事王学恭辞职
北京商报· 2025-12-18 10:39
公司人事变动 - 迪哲医药独立董事王学恭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所有职务,包括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 - 辞任后,王学恭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1]
迪哲医药(688192) - 2025-65 迪哲医药: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12-18 10:00
公司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王学恭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职[1] - 辞职报告在股东会选出新独立董事后生效,期间继续履职[1] - 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补选[1] 其他信息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学恭未持有公司股份[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
迪哲医药(688192.SH):独立董事王学恭辞职
格隆汇APP· 2025-12-18 09:54
公司治理变动 - 迪哲医药独立董事王学恭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所有职务 包括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 - 辞任后 王学恭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迪哲医药:独立董事王学恭辞职
格隆汇· 2025-12-18 09:44
公司人事变动 - 迪哲医药独立董事王学恭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所有职务 [1] - 辞去的职务包括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 - 辞职后,王学恭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迪哲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8 08:14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迪哲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迪哲医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7 12:4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迪哲医药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条件的议案 [1][2] - 公司确认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符合 [2]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5448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12-17 10:4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414.6409万股,首次授予1148.0931万股,预留授予266.5478万股[3] - 授予价格9.61元/股[3] - 首次授予激励人数70人,预留授予激励人数86人[3] 归属时间与数量 - 2025年12月16日董事会审议,本次可归属数量344.5448万股[14]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2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7%[18] - 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数量924959股,占总股本0.20%[23]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占总股本0.28%[27] 考核指标与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70%[16]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考核指标(1)累计取得两项主要市场新药上市批准归属比例40%[16]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考核指标(2)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归属比例30%[16]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考核指标(3)市值增长率相关权重计算后归属比例30%[16]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2级别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8] 时间节点 - 2022年11月28日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2年12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0] - 2023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10] 人员情况 - 张小林本次可归属数量1,242,500股,占已获授7,100,000股的17.5%[3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清漪等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9] - Shih - Ying Chang博士因操作失误超减持计划披露上限155股,已购回200股[40] 其他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4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名单[37] - 公司将按政策窗口期办理归属及登记手续,并确定归属日[38]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中伦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7 10:4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2年12月13日激励计划获批[9] - 2022年12月1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 - 2023年12月11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12月1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12] - 2024年12月16日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12] - 2025年12月16日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13] 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710万股,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可归属124.25万股[20] - 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4380931股,可归属924959股[25]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665478股,可归属1277989股[29] 考核条件 - 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考核2025年,多项指标定归属比例[18] - 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考核2024年,多项指标定归属比例[23] -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考核2024年,多项指标定归属比例[27][28] 新药进展 - 2023年8月新型肺癌靶向药舒沃哲®获批[17] - 2024年6月I类新药高瑞哲®获批[18] - 2023年9月戈利昔替尼新药上市申请获受理[23] - 2023年1月舒沃替尼片新药上市申请获受理[24] 市值情况 - 至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前一天市值增长率在75分位或以上[24]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7 10:46
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000.01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1187894元,已发行股份461187894股[6][14] -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家机构和企业认购股份并持有相应比例[13]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自行起诉[20][21] - 特定股东对董高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请求起诉,情况紧急可自行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53] - 六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54][55]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59][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职工董事、独立董事[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102][10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审核财务信息[1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4] - 公司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6][157]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三十日通知[14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