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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68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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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的参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 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自愿、 诚信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 司及控股子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 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核心技术人员、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本制度所称"及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及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的原则; (三)符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认定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80546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08.0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相关 - 发起人杨涛认购股份1250.00万股,持股比例31.54%[13] - 发起人瑞昌扬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480.00万股,持股比例12.11%[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4][47][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8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须经董事会审议[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3] 利润分配及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0] 其他 - 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0]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