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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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6881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条件,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3][5]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资质审查等环节[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9]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12] 时间要求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7] - 监督检查涵盖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等情况[16]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提出聘请或更换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不受不当影响[18] 其他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主体和保密责任[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利扬芯片(6881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表决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不得利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关注财务重大问题,要求更正数据[10]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1] - 监督内部审计,履行六项职责[13] - 监督内审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3] - 督促内审可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工作[15] - 对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6]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早于董事会会议[10][2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24] - 委员可书面委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25] - 授权委托书含六项内容,表决前提交[25] - 表决方式多样,可现场或通讯表决[23] - 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26] - 可邀外部审计等人员,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6][25] - 会议形成书面记录,委员签字确认[27] - 董事会秘书整理归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8][27] 其他 - 公司年报披露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7] - 议事规则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解释修订[30][31]
利扬芯片(6881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利扬 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独立董事专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12]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2]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其他义务持续期间为两年[10] 董事选举与产生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12]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7]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2]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资料[2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2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每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不得接受超过2名以上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31]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应回避表决[31]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33]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 本规则修改需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0]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 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委员代行 ...
利扬芯片(68813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广东利扬芯 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
利扬芯片(68813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业务类型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 套期保值业务类型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进行套期保值[5] 业务规则 - 境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6] -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计划金额[7] - 公司须以自身名义设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7] - 公司不得用募集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7] 审批审议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经办[8]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计监督[8] - 财务中心根据采购和销售信息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12] - 财务中心综合需求提出外汇套期保值申请,报批后实施[12] - 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规性[12] - 董事会秘书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合规性并披露信息[12] 业务操作 - 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14]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执行、复核、审批分离,内审部监督[16] 异常处理 - 汇率或利率剧烈波动等异常时,财务中心上报董事长决策[1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财务中心提交报告和方案[17] 信息披露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及时披露[18][19] 档案保管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保管期限10年[19]
利扬芯片(6881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第五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前评 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等 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公司下属分、子公 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