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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6881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 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 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 ...
利扬芯片(6881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 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1 / 10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 ...
利扬芯片(6881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利扬芯片(6881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包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审 计质量,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2025年9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 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 ...
利扬芯片(6881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表决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不得利 ...
利扬芯片(6881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利扬 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独立董事专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依法、 独立、规范、有效地履行其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法律以及《广东利扬芯片 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