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68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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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68800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01 11:01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 投票权数计算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8]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8] - 累积表决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数×选举董事人数[8] 投票规则 - 多轮选举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算累积表决票[8] - 所投候选董事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9]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11]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且不达标需再次选举[12]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2]
天准科技(6880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1 11: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万,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担保除外)占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方交易(获赠现金和担保除外)占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提供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规则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2]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3] 其他交易规则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4]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4]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 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定价与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17]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披露规则 - 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年报半年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2]
天准科技(6880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1 11:01
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5]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9]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1] 超募与节余资金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3] 募资用途变更 - 公司存在4种情形属改变募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15]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原项目、新项目情况等[16]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金额等[17]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2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资存放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资存放等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1]
天准科技(68800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01 11:01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资金往来规定 - 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要履行程序和披露信息[7]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多种方式占用资金[7][8] 监督追责机制 - 董事会、审计委、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10][11] - 对占用行为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天准科技(68800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01 11:01
行为规范 - 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2] - 建立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保障公司独立性措施[4]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性[5][6][7]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可减少关联交易[8] 信息披露 - 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质量[10] -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并告知联系信息[11] - 发生控制权变动等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1] 股份交易 - 买卖公司股份遵守法规,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16]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16][17] - 转让前调查受让人情况,消除损害情形[16][17] - 转让时协调新老股东更换,确保平稳过渡[18] 其他 - 提出议案考虑对公司和股东利益影响[19] - 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权利[19] - 保证承诺有效施行,对有风险承诺提供担保[19] - 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的行为[21]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天准科技(68800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1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84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413.65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413.65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苏州青一投资持股62.5%,认购4000万股[12] - 宁波天准合智投资持股32.5%,认购2080万股[12] - 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持股5%,认购320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25%[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股票[34]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超50%需股东会审议[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9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比例要求[107] 公司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股东会决定聘用等事项[116] - 公司通知以公告等方式发出,送达日期按方式确定[120]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决议股东[136]
天准科技(6880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1 11: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上年末持股总数25%[5][7][1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5][7][12]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上市3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5]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6]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总数25%[6] - 董事和高管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董事和高管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10] - 公司及董事、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11]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2] - 减持首发前股份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每次不超6个月[13] - 减持首发前股份首次减持及持股降1%整数倍次日发进展公告[13] - 减持计划完毕或届满2日内披露情况[14] 可转让额度计算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激励限售除外)[16]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可转让额度[17] - 计算可解锁额度四舍五入,持股不足1000股可全转让[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严重处分或交部门处罚[20] - 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记诚信档案,可要求引咎辞职[20] - 严重违法交监管部门处罚[20]
天准科技(6880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1 11:01
对外投资定义 - 对外投资指公司以现金等支付手段对第三方公司控股或参股,不包括主营经营性资产投资及现金资产管理相关投资[2] 审批流程 - 对外投资审批按《公司法》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4][8][9] - 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资产总额低于50%但高于30%等6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批,超授权范围提议召开董事会[14]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信息收集和初步评估,建立项目资料库[10]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财务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和检查[9] - 董事办负责保管投资文件并建立档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投资信息的公告[26] 项目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根据需要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6] - 公司财务部每月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7] - 被投资企业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9] - 公司审计部对对外投资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内部审计[28]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需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或董事长决定[24]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6][27][30] - 公司对外投资公司应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修改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9]
天准科技(68800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1 11:01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5] 审计流程 -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12] - 被审计对象收到审计报告后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12] - 被审对象对审计意见书或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13]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5] 审计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范围与对象 -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2]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9] 审计工作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5] - 内部审计工作需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提供支持[10] 审计事项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7]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内容[17]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8]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19]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20] - 审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流程等内容[20]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含总体情况等内容[23]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规人员给予处分[27]
天准科技(6880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1: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投票表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2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关联交易普通事项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2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知确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21]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方案[27]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8] - 本规则实施,原议事规则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