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6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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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5 12:4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福然德:9月11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 2025-08-25 12:3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 - 议案涉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新增部分管理制度 [2]
福然德(605050.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30.53%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08:06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收52.15亿元,同比增长2.25% [1] - 归母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30.53% [1] - 扣非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34.88% [1]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 [1]
福然德:上半年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30.53%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08:0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52.15亿元 同比增长2.25% [1] - 归母净利润1.53亿元 同比增长30.53% [1]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 [1] 经营状况 - 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增长 [1] - 加工配送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长 [1]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08:01
会议通知与出席 - 专门会议应提前五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独立董事委托代为出席[4] 审议与表决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过半数同意[4] - 表决可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应有会议决议并建立书面会议记录[5]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6]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08:01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以公开方式选聘,结果及时公示[8] - 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议案[10] 选聘要求 - 新聘请的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聘期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规则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4] - 出现4种情况时应改聘[1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通报批评[17] - 情节严重时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并报告监管部门[18]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5种严重行为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18]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对多种选聘异常情形保持谨慎关注[6] - 审核意见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 - 制度涵盖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信息[2]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等[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为信息报送最高管理机构[3] - 董秘监管,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3] 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3] - 向特定单位报送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3] - 报送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备[4] 登记与生效 - 报送信息及人员作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登记[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
福然德(605050) - 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16]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授权委托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和是否具有表决权[15] 类别股表决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优先股表决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1]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3]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相关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5] 授权表决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且满足一定绝对金额要求[27] 股东会审议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满足一定绝对金额要求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高于30万元[30] 重大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日常合同审议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需经董事会审议[3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3]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公司应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3] - 证券事务部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制订实施细则并落实[19]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8][9] 工作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0]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股东权益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活动[11] 业绩说明会 - 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情况[14] -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及期间开通提问渠道[13]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3] 信息发布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4]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4]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 借阅档案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且时间不超一周[17]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担保、财务资助除外)[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担保、财务资助除外)[7] 诉讼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重大变更事项 - 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0] - 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投向等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项[10]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立即面谈或电话报告,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12]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程序公开[12] 书面报送材料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3]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5]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问责并追究法律责任[1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