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16]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授权委托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和是否具有表决权[15] 类别股表决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优先股表决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1]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3]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相关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5] 授权表决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且满足一定绝对金额要求[27] 股东会审议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满足一定绝对金额要求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高于30万元[30] 重大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日常合同审议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需经董事会审议[3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3]
福然德(605050) - 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