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6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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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实控人方拟套现约2亿 2020年上市2募资共14.7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2-02 09:01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 - 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28,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1% [1] - 股东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856,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2% [1] - 本次合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14,784,87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1] - 以公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12月1日)收盘价13.47元/股计算,本次减持金额预计为1.99亿元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不超过7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0元/股 [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1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0亿元 [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计4773.49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3320.75万元 [2] - IPO募集资金净额分别用于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82.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24元 [3] -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即6.5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26.55万元(即约6.44亿元) [3] - 非公开发行的承销费用为358.49万元,另支付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4.96万元 [3]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3] 公司上市以来融资总额 - 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次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14.68亿元 [4]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12-02 08:17
回购金额 - 预计回购4000万元至8000万元[2] - 累计已回购3515.9982万元[2] - 2025年11月支付250.2410万元[8] 回购股份 - 累计已回购273.08万股,占比0.5541%[2] - 2025年11月回购18.17万股,占比0.0369%[8] 回购价格 - 实际价格区间8.97元/股至19.51元/股[2] - 2025年11月最高14.17元/股、最低13.05元/股[8] - 回购价格上限经三次调整[4][6][7] 其他 -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2] - 方案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2] - 2024年12月25日披露相关公告[4]
福然德(605050.SH):累计回购273.08万股公司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2-02 08:08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3.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41% [1] -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7元/股,价格区间跨度较大 [1] - 公司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515.998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1]
A股异动丨福然德跌逾4% 股价创逾5个月新低
格隆汇APP· 2025-12-02 06:51
股价表现与减持计划 - 公司股价盘中一度下跌4.53%,跌至12.86元,创下自6月24日以来超过5个月的新低 [1] - 公司股东人科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84,8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1 19:32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 截至公告日,人科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1%[2] - 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3年9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减持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2] -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928,2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856,5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 - 合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14,784,87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 -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调整[3] 减持计划与历史承诺一致性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7] - 根据招股书及上市公告书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6] - 承诺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 - 承诺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 - 承诺减持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6] 减持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7]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7] -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8]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8]
福然德:股东人科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约1478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1 10:30
公司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减持主体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1.2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1% [1] - 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约1478万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减持方式与规模 -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约493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1] -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约986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 - 减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公司股权与业务概况 - 截至公告日,人科合伙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3年9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供应链服务占比99.93%,其他业务占比0.07%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约为66亿元 [2]
福然德:人科合伙拟减持不超3%股份
智通财经· 2025-12-01 10:19
减持计划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78.49万股 [1] -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1]
福然德(605050.SH):人科合伙拟减持不超3%股份
智通财经网· 2025-12-01 10:18
减持计划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78.49万股 [1] -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1]
福然德: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人科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新浪财经· 2025-12-01 10:15
公司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2.8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 -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85.6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 - 合计减持不超过1478.4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 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1]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1] -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1]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5-12-01 10:01
股权结构 - 人科合伙持有公司123,750,000股,占总股本25.11%[2] - 崔建华持股127,810,000股,比例25.93%[7] - 崔建兵持股31,950,000股,比例6.48%[7]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3,510,000股,比例57.52%[7] 减持计划 - 人科合伙计划2025.12.24 - 2026.3.23减持[8] - 拟集中竞价减持不超4,928,290股,比例不超1%[3] - 拟大宗交易减持不超9,856,580股,比例不超2%[3] - 合计减持不超14,784,870股,比例不超3%[3] 影响说明 -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