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60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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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6038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0 the state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们有 第二章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 ...
华荣股份(603855) - 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55 | 4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66558740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77 万股,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AROM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 555 号。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
华荣股份(6038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SPOSTIO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 位(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五条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 行为进行核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并及时披露核查结果。 公司独立 ...
华荣股份(603855)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 # t and the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和相 ...
华荣股份(60385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专项制度 十年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适应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有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 ...
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开年/ 160491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四) ...
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年八 004912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 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生效条件 第三条 届满,除非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 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 ...
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l 第一章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未满的; 2 r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3名独立董事、1 名由职 工代表相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 ...
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the first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 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原 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2名。 第二条 董事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