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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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云超)
2025-04-16 10:18
公司治理 - 2024年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37个议案[4]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3次股东大会[4]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9]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重大缺陷[9] 审计与任职 - 2024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0] -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2]
天安新材(60372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安林)
2025-04-16 10:18
公司治理 - 2024年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37个议案[4] - 2024年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3个议案[5][6] 信息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9]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重大缺陷[9] 审计相关 - 2024年度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0]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按规定履职,参与重大决策[12] - 2025年至今关注经营,沟通年报,审议议案[12]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6 10: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原则上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8] - 非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8] - 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相关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暂缓会议或部分事项审议[9] - 会议时公司应提供相关财务、经营指标等材料[11][12] 考评与建议 - 对董事及高管考评,需其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13] -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政策提报酬和奖励建议报告交董事会[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5]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16 10: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11] - 股东对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增减变化达5%以上等情形时,应当日书面报告[13] 控股股东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9]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重大决策,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21] 股东会相关 -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会需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会时将股票交存公司[22]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不足6名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请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收到请求/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3][34]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通知[3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主持[53]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5] - 公司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56] - 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56]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57]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董事会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44]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非独立董事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等提名,独立董事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等提名[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47] -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议案列入股东会会议议程,需在该次股东会上解释说明[47] - 提出议案的股东对董事会决定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48]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5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5]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6 1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会议,提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9]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临时会议[9]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工作内容 - 研究董事、高管任职条件和遴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选聘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3] 其他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15]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6 1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668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304,857,680元,已实缴完毕[6]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启超[136] 股东信息 - 吴启超持股43,975,429股,比例48.8616%[11] - 沈耀亮持股8,054,111股,比例8.9490%[11] - 丰俊湘持股6,083,658股,比例6.7597%[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7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78]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天安新材(60372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勃兴)
2025-04-16 10:16
候选人任职条件 - 具备5年以上化工行业研究、管理或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经验[1] - 非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亲属[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信息 - 声明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5]
天安新材(603725) - 天安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6 10:16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 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 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 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 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 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
天安新材(60372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云超)
2025-04-16 10:1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云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天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 ...
天安新材(60372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琴)
2025-04-16 10:1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罗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任职等多方面有资格限制[4][5][6] - 罗琴女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6] 其他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符合要求[6] - 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