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审批规则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达股东会标准提交审批,每年在额度内操作,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可单项审批[5] - 特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情况及非套期保值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授权管理 - 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签署[8] 部门职责 - 采购及业务部门负责分析和制定套期保值方案,财务负责收付款,审计负责监督评价审查[11][17] 业务流程 - 套期保值方案经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易员按方案下达指令,风险管理员核查[12] - 会计核算员审核交割单并账务处理,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12] - 套期保值管理工作组拟订平仓方案,报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2] 风险控制 - 相关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人员有效分离[15]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业务,防范操作风险[22] - 市场异常或损失接近止损限额启动止损机制[23] 报告制度 - 操作相关人员每月向管理层报告头寸及市场信息[20] - 定期与经纪公司、会计核算岗位对账,报送套期保值业务报表[20] 档案管理 - 财务部保管业务档案,期限至少10年[22] 信息披露 - 按监管规则及时披露业务信息,董事会决议两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交资料[24] - 商品期货损益或浮动亏损达规定标准需报告并公告[24] 责任承担 - 按规定执行风险公司承担,违规操作或报告行为人担责[2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