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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SH:603725)2025-08-14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2]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故被免职,公司需特别披露[16] 独立董事补选要求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罢免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上市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5年[29]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0] 其他规定 -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0]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 任期未结束的独立董事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赔偿[33]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 - 细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