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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SH:603725)2025-08-14 11:17

经理人员任职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2] - 有犯罪刑罚、破产清算等特定情况不得担任经理人员[5] 经理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8] - 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9] - 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由分管领导提建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12] - 拟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13] 责任与赔偿 - 经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工作计划与会议 - 经理人员按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季度等工作计划[20] - 年度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20][23]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决策重要事项时召开[22][23][24]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内容[24] - 会议不实行表决制,分歧严重时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2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可做成纪要由总经理签发[23] 报告制度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逐级上报,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27]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总经理遇情况及时报告[27] 考核与解聘 - 经理人员对职责内事项负责,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进行[29] - 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经理人员公司有权处罚或解聘并要求赔偿[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