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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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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6-11 12:02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5]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资助可免部分规定[5]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5] - 公司董事会审议资助,须出席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9] 财务资助期限与申请 - 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继续提供视同新发生,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6] - 申请财务资助报告需含原因、主要财务指标、资助介绍等内容[9] 财务资助审核与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做风险调查,审计部门审核合规性等[10] 财务资助披露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11][13] - 公司披露资助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内容并提交文件[12][14] - 财务资助披露需包含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关联关系、上年度资助情况等[15] - 需披露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如担保情况[15] - 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子公司提供资助,要披露其他股东情况[15] - 董事会需评估资助利益、风险和公允性及偿债能力[15] - 保荐机构需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5] - 需披露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5]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审计部协助[16]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用 -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1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20]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自通过之日生效[20]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1 12: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五名董事组成[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提前三日通知并呈送资料[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表决与记录 - 举手表决,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可书面议案表决,签字同意符合人数即有效[19] - 会议记录由指派人员负责并定稿发送[23]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公司至少保存十年[24]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1 12: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4] - 董事会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名[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有6种[1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4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4]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为非公司高管董事[4]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15] - 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19]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提案[22] - 董事会规则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董事会应在特定情形下及时修订规则,修改事项按规定披露[26]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1 12:02
关联方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独立董事等审议[12]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8] 关联交易管理 - 经营管理部跟踪关联交易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报董事会备案[8] - 拟进行关联交易由职能部门提议案并说明[11]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5]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日常关联交易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不变按要求披露,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审议[1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某些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8] 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专项意见[20]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21]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1 12: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1] - 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地点等信息[12] 流程规定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相关主体配合[17] - 特定事项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7] - 报送档案时特定事项报送人员范围有规定[18]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0] - 报送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与董秘签署,审计委员会监督[20] 责任与处罚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谋利[21] - 董事等控制知情人范围,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信息[21]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自查备案[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4]
镇海股份(60363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山红红)
2025-06-11 12:01
候选人任职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3] - 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4] 持股与任职限制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5]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无相关亲属任职[5]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兼任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承诺事项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合资格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8]
镇海股份(60363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攀攀)
2025-06-11 12:0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葛攀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1 12:01
公司结构与治理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5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51][59] 股份与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868.587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2557.63万股[8]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1元[8]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多样,减少注册资本需特定程序[9] 经营范围 - 原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总承包等多项业务,变更后分一般和许可经营范围[3][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1][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14][15] 会议与决策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9][6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等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43][4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46][48]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57][59] 分红政策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76] - 公司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1]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96] - 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并修订部分制度,共涉及34项修订、6项制定[98][99]
镇海股份(60363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叶开封)
2025-06-11 12:01
被提名人经验与资质 - 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且获上交所认可培训证明[1] -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4] 被提名人合规情况 - 不属于特定持股股东及亲属[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被提名人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审查与确认 - 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镇海股份(60363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攀攀)
2025-06-11 12:01
候选人任职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培训证明[2]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其亲属[3]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且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审查与承诺 - 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核实确认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