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条件[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提议启动等职责[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7]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人员限制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信息管理与文件保存 - 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保存选聘文件至少10年[11] 改聘相关规定 - 三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有限制[12]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为前任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14] - 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4][16]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评估和监督内容含法规执行等[16] - 对特定情形如多次变更保持谨慎关注[16] - 选聘违规后果严重,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17] - 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