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能随时变现的投资[2]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2] 审批条件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条件: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6]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条件: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还需股东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董事长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并向董事会汇报进展[11] -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投资项目提供决策建议[12] - 投资发展部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管理监督投资项目[12] - 财务部协助投资工作,负责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12] - 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和过程监督[12] 子公司管理 - 应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长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17] - 派出人员应定期汇报被投资单位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1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25] 监督审计 - 审计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19]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投资资产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19] - 多部门依据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20]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2]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如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