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力制药(603439)
icon
搜索文档
三力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25 11:47
公司治理动态 - 三力制药于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2] - 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三力制药(6034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25 08:46
人员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除特殊情形外自公司收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人员补选与履职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5] 人员解任与赔偿 - 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除董高职务,股东会可决议解任,无理由任期前解任需赔偿[5][6] 离职交接与承诺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对未履行承诺仍需履行,公司跟踪[8][9] 离职限制与责任 - 任职每年减持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不得干扰经营,担损失责任[11][12]
三力制药(603439) - 委托理财专项制度
2025-12-25 08:46
委托理财资金与期限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6] 审批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5]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审批委托理财以委托理财金额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合计计算[5] - 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发生额,不纳入累计发生额计算范围[1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方案前期论证、调研和审核评估[6] - 财务部和证券事务部运作委托理财,审计合规部定期审计评估[9] - 财务部门确保委托理财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6] - 证券事务部确保披露内容与财务部提供内容一致[16] 实施与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委托理财[11] - 董事会作出委托理财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15]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5] - 在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委托理财决议后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披露进展[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如与新法规抵触,按新法规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19]
三力制药(6034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5 08:4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委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
三力制药(6034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25 08:46
公司下属企业定义 - 公司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50%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子公司[2] 重大信息报告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应向公司报告[3] - 重大交易事项中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其余事项满足一定标准需报告[7] - 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定期报告、拟提交审议事项、子公司决议等多方面内容[7]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3] - 公司董事会秘书承办重大信息报告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3] - 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和公司应在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重大风险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情形[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变更需关注[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12] 报告工作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5]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为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6] - 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等上报重大信息[17] - 公司董事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7] 定期报告相关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定期报告[18] 培训与责任追究 - 证券事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或违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三力制药(603439) -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25 0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5]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信息泄露等应及时披露[6][9] - 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审慎确定事项[5][7] 审批与登记 - 有内部审批流程,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8] - 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9] 违规惩戒 - 对违规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12]
三力制药(6034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5 08:4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 ...
三力制药(6034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25 0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2] - 目的包括提高认同度、树立形象等[4]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避免泄露信息[7][9]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12][13] -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品行等能力[14]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3][15]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关注报道[10]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信息[14][16]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制度相关规定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9] - 与新法规抵触按新法规执行[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
三力制药(6034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5 08:46
股票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7] -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9] 减持方式及限制 - 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10] - 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得超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10] - 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10] - 协议转让方式,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1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董事会秘书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14] - 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7]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9]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19]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应通知监管机构并追究责任[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按登记结算公司要求确认董事、高管股份管理信息[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2]
三力制药(603439)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25 08:46
人员任期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交易规定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有规定[16]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18] - 与关联法人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0.5%以下[1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1] - 应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20] - 日常经营问题随时向董事长报告[31] - 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董事会要求书面时用书面报告[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与新颁布法律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