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制药(603439) -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无须向上交所申请,可以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 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 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